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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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发布时期:2020-2-14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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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目录

  引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振兴基础

  第二节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发展目标

  第三章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一节优化城乡发展格局

  第二节合理布局乡村空间

  第三节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第四章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一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二节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第三节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节完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体制机制

  第五章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加大农业科技支撑力度

  第三节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节探索农村产业发展新机制

  第六章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第一节做好低收入农户持续帮扶

  第二节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第三节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第四节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第五节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第六节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第七节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第七章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第一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第二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节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八章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第一节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引领作用

  第二节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第三节夯实基层政权

  第九章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

  第一节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第二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第三节强化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第四节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十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强化实施保障

  第三节动员社会参与

  第四节落实监督考评

  第五节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引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北京作为首都,要深入学习、率先贯彻、认真落实、科学推进。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的通知》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振兴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不断加大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力度,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举措,全市农业农村呈现良好发展局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印发《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全市农业发生深刻变化,功能定位更加清晰,逐步构建形成以优质、安全、绿色为主要特征的产业体系,发展质量持续提升。2014年至2017年,高耗水作物播种面积由290.8万亩调减到100.3万亩,农业年用新水从6.93亿立方米降至5.07亿立方米,“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覆盖率由42%提高到60%,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稳定在4000万人次以上。

  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印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020年)》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截至2017年,全市已建成美丽乡村1300个;累计完成2513个村庄、约95万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供暖季减少散煤燃烧约290万吨;连续实施三轮山区搬迁,累计搬迁4.7万户、11.1万人,建成搬迁新村260余个。

  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开展两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连续实施两个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中小河道、生态清洁小流域和京津风沙源治理。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郊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0%,建成381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完成1460公里中小河道治理,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超过1万亿元。

  农民收入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推动农村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实现同步,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240元,55%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现行标准线;4.37万农村居民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10元和525元,比2012年增长了70.6%和89.2%。

  农村改革扎实有效。印发《北京市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农村家庭承包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进展良好。截至2017年,全市共有125个乡镇、2609个村开展了确权工作,分别占拟确权乡镇、村数量的100%和98.1%,涉及承包土地面积278.5万亩,占全市拟确权土地总面积的98.5%,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单位达到3920个,其中村级单位3899个,完成比例为98%。

  乡风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截至2017年,全市建立乡镇综合文化中心182个,行政村综合文化室3518个,乡情村史陈列室290个;有55个乡镇、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115个乡镇、760个村分别荣获“首都文明乡镇”“首都文明村”称号。

  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构建了“标准+特色+先进”工作体系,形成了“一规一表一册一网”的“四个一”支撑载体,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人才培养工程,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培训37.8万人次。大力推进第一书记帮扶工作,2015年至2017年共选派911人,实现了低收入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全覆盖。截至2017年,本市行政村已基本实现村规民约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全覆盖。

  第二节机遇和挑战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了“三农”发展新篇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对全市农业农村发展作出了新部署。着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对提升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乡村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承接中心城区部分功能疏解转移,加快新市镇和特色小镇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力。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对特色农产品、乡村旅游等的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快速增长,为乡村振兴创造了新机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新支撑。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本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三农”领域表现仍很突出,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最突出的短板仍然是农业农村。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农村规划建设管理与美丽乡村快速推进的需求存在差距;部分农村用地粗放使用和产业发展用地短缺并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还有较大空间,农民持续增收动能需要进一步提升;村庄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不完善,乡村建设规范和标准还不够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能力与城镇存在差距;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不够。必须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紧抓机遇、顺势而为,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扎实的措施,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准确把握北京“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和乡村发展规律,切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像抓城市工作一样抓好“三农”工作,像抓城市背街小巷一样抓好农村人居环境,像抓城市治理一样抓好乡村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党管农村、协调各方。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全面振兴、改革创新。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

  坚持农民主体、改善民生。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创业。保障农民权益,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坚持城市农村一起抓,着力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更多优质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加快形成城乡互补、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坚持首善标准、生态优先。站在服务首都发展的战略高度,把乡村振兴融入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体现首善标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走出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科学把握乡村间的差异性,规划先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健康有序推进。

  第二节发展目标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基本完成,重点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整建制创建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现行标准下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标准线,低收入村全部消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低收入村和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实现全部提升、全面转化;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不断取得成效,全市规划保留村基本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基本覆盖,形成以小城镇、中心村为核心的30分钟公共服务圈,乡村成为市民向往的美好生态家园;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实现全覆盖,全市整建制创建成为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绿色有机农业实现突破发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乡村旅游实现质量效益双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结合更加充分有效。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完善,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第三章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准确把握北京“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和乡村发展规律,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乡村发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第一节优化城乡发展格局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城乡统筹谋划,完善新型城乡体系,推进“多规合一”,严格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构建功能明确、规模适度、空间有序、环境提升、生活便利的城乡格局。

  推进城乡统一规划。完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城乡统一规划机制,在空间形态上使城市和乡村保持应有肌理。分类分级做好专项规划,完善村庄规划导则和建设导则,建立村民参与规划编制的有效机制,健全村庄规划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控制村庄规模、布局和功能,制定特色风貌控制要求,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综合性和约束性。优化人口分布布局,推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

  完善新型城乡体系。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充分挖掘城镇与农村、平原与山区各自优势,依托新市镇、特色小镇、小城镇等新型城镇建设形态,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促进城镇与村庄功能互补、要素互动,发挥城镇在乡村振兴中聚集产业、安居就业、综合服务、社会管理等作用。维护村庄秩序与山水格局,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建设绿色低碳田园美、生态宜居村庄美、健康舒适生活美、和谐淳朴人文美的美丽乡村。

  完善生态、文化保护格局。顺应乡村功能由农业和居住功能向生态、宜居、休闲、文化等多功能拓展趋势,重点加强生态、文化格局构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山区、平原统筹规划,城镇、乡村相互沟通,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成网络的“一屏、三环、五河、九楔”(“一屏”为山区生态屏障;“三环”为一道绿隔城市公园环、二道绿隔郊野公园环、环首都森林湿地公园环;“五河”为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泃河为主构成的河湖水系;“九楔”为九条连接中心城区、新城及跨界城市组团的楔形生态空间)高质量绿色空间体系,筑牢乡村发展的绿色基底。加强乡村历史文化和农业遗产保护与传承,依托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三大文化带,建设具有平原特色、浅山特色与深山特色的三类风貌区,构建全覆盖、更完善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严格空间用途管控。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调整用地结构,拓展生态空间。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减少平原地区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减量发展要求,以城乡结合部地区为重点,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减量腾退。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工矿用地整治,稳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严格控制村庄建设边界蔓延,规划设计好农村居民点的规模、脉络、色彩,促进农村房屋与山水林田路等要素合理搭配,保持乡村地区低人口密度、低建筑密度、低建筑容积率、低水泥覆盖和高绿容率的风貌特征。

  第二节合理布局乡村空间

  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三类空间,按照乡村的区位条件、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因素,将乡村空间划分为城镇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乡村风貌区三类地区,引导乡村空间和功能合理布局。

  城镇建设区。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主要包括纳入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现状乡村地区,属于集中建设区。以推进城镇化改造、提升生产空间效率、改善生活空间品质为主导,充分利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机遇,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积极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实施留白增绿。统筹用好产业用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做好村民集中搬迁安置,实现城乡联动发展,加快将农民纳入城市社会服务体系、农村社区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制,探索多种形式的城镇化实现模式。

  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面积4290平方公里,呈现“两屏两带”(“两屏”为北部燕山生态屏障和西部太行山生态屏障,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两带”为永定河沿线生态防护带、潮白河—古运河沿线生态保护带,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空间格局,是生态控制区中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以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提升生态功能、完善生态格局为主导,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要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提升区域生态功能及其服务价值,稳定有序减少常住人口规模,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民有序搬迁。

  乡村风貌区。指除以上两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主要位于限制建设区和生态控制区,着重构建宜居的生活空间和高效的生产空间,逐步扩大优美的生态空间。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为主导,加强与城镇互动,促进人口、产业、生态、居住、服务均衡化发展。分区域、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优化乡村空间和村庄布局,打造集中连片的美丽乡村风景线。位于限制建设区的乡村要加快腾退低效集体建设用地,拓展农田、林地、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田园风光与生态格局,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乡村景观风貌;位于生态控制区的乡村要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改善人居环境,鼓励发展特色林果、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创意手工等绿色产业,保护村庄特色风貌。

  第三节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综合考虑现状区位、村庄规模、服务功能、建设形态等因素,分类施策,稳中求进,支持不同的村庄发展模式,不搞一刀切。

  整治完善类村庄。主要位于乡村风貌区,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类型。要充分考虑山区、平原的不同特点,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农民自主作用,合理把控社会资本参与,有序推进环境整治与改造提升。以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宅基地置换、原址更新、村庄整理等多种方式,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加强建设强度、建筑风格的控制和引导,保护传统文化,营造疏密有致、绿色生态的景观风貌。

  城镇集建类村庄。主要位于城镇建设区以及毗邻区域,处于由城到乡的过渡地带,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条件,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基础。按照减量发展要求,综合考虑城镇化、生态空间布局和村庄发展需要,加强与集中建设区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尊重村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集中上楼、新村建设、乡村改造,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特色提升类村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传承首都特色文化的重要载体。要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以“严格保护、永续利用”为原则,加强历史文化、传统风貌的保护和延续,保护、传承、利用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好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促进村庄整体风貌保护与发展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有机结合,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引导村庄特色化发展。

  整体搬迁类村庄。包括处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受地质灾害影响地区或出于文物保护需要、受重大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整村实施搬迁的村庄。村庄在实施搬迁之前应以环境保护、生态保育为目标,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要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统筹规划建设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安居和转移就业,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后续发展等问题。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以复垦绿化、生态恢复为主,扩大乡村生态空间。

  第四章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推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努力培育形成一批突出首善标准、代表首都水平、展现北京特色的乡村振兴样板。规划引领,典型示范,打造集中连片、点线面结合的美丽乡村风景线。

  第一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努力提高乡村生活品质。

  “清脏”,推进村庄垃圾、厕所、畜禽粪污治理。以垃圾分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统筹考虑农村垃圾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的垃圾。到2020年,完成约1500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99%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到2022年,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升级改造力度,逐步消灭旱厕和非卫生公厕。合理选择户厕改造模式,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到2020年,90%以上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达到三类以上标准,98%的户厕达到卫生厕所要求;到2022年,全市农村公共卫生厕所达到三类以上标准,99%的户厕达到卫生厕所要求。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到2022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达到95%以上。

  “治乱”,推进村庄房乱建、道乱占、摊乱摆、线乱拉及建筑物外立面混乱问题整治。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和整治力度,加强村庄主次干道、巷道环境治理,基本消除侵街占道、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路灯安装及完好率达到100%。规范各类在村企业、“农家乐”和便民服务商户生产经营行为,2020年基本取缔农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划建设好架空线路通道,规范村内强弱电线路布设,整治乱拉乱接线路等不安全、不美观行为。加强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农民宅基地上建筑物建筑标准及外立面管控,加快形成实用、美观、协调、有特色的村庄建筑风貌。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力度。

  “增绿”,推进村庄公共空间、道路两侧、农民宅院绿化美化。抓好村委会大院、村文体活动中心和养老、卫生、幼教等公益场所及村庄道路两侧、农民宅院的绿化美化,在房前屋后、河旁湖旁、渠边路边、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拆违还绿、留白增绿、见空插绿,努力实现以绿治脏、以绿净村、以绿美村。重点推进一批绿化示范村建设,有效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郊区绿化美化整体水平。到2020年,累计创建1000个首都绿色村庄;到2022年,累计创建1100个首都绿色村庄。

  “控污”,推进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取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单村等模式,集中或分散建设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于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可采用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净化槽等方式处理污水,也可建设污水临时贮存池,定期进行收集、处理。村庄污水收集管网与农宅户厕化粪池第三格污水出口和生活废水出口实现无缝连接,加快消除农户生活污水、废水向街巷直排现象。到2022年,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本市城乡结合部、重要水源地和民俗旅游村。

  专栏2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行动

  (一)农村疏解整治

  严格落实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疏解腾退一般制造业,加强治理“散乱污”企业。优化利用乡镇所在地和农村重点休闲旅游区的闲置集体土地资源、主要道路两侧及房前屋后等公共空间,修建停车场,增加停车位。规范乡镇与旅游重点村沿街门牌、广告牌匾、灯饰、遮阳檐篷、非公路标志等,保持建筑外立面整洁美观。规划建设好架空线路通道,因地制宜进行线路改造,逐步解决空间网线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现象。加大力度排查和消除消防、生产等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联合执法,规范经营秩序,加大力度取缔违法违规经营、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

  (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

  从2019年开始,每个区重点培育10至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全市创建100个左右示范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开展示范创建,在乡村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治理机制上改革创新,到2020年,初步形成示范功能;通过持续培育,到2022年,示范功能进一步增强,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按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每年重点推进1000个左右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第二节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基本服务设施、交通物流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程、信息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统筹村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十个一”(即一个村“两委”会议室、一个党员活动室、一个村史村志室、一个便民服务中心、一处文体活动广场或街心公园、一间农家书屋、一个公共停车场、一套广播系统、一套监控与警务系统、一个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的标准,规范建设村庄基础服务设施。到2020年,“十个一”的村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基本普及,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加强乡村交通物流设施建设。编制“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路网结构,实施窄路加宽、公路大修、危桥改造、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建设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重点解决周末和节假日乡村旅游发展地区道路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研究编制乡村公路路网、远郊区客运枢纽站建设等专项规划并推进实施。加强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到2020年,基本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总目标。结合农村道路建设,完善乡村慢行交通系统,打造特色骑行路线、绿色步道。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传统村落、民俗村等乡村特色旅游区域开通乡村旅游客运线路。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推进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区物流中心、乡镇物流站和村级物流点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到2022年,实现“村村通快递”。

  加强乡村供水设施建设。以城乡一体、镇村集约化供水为导向,通过新建或改扩建集中供水厂、改造村级供水站、更新改造供水管网等,不断完善供水设施。探索通过吸引专业公司参与镇村供水厂投资建设运营,建立健全农村集中供水计量收费和管理维护等机制,增强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

  加快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加快推进平原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结合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延庆赛区周边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积极推进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探索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村镇采暖领域的应用。推动供电、供气设施向农村进一步延伸。加强户用光伏系统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加强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节能高效的供电网络。

  强化乡村信息化基础支撑。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智慧乡村”建设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发适合“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完善农村消费信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三农”政策服务、农村生活服务等系统和手机APP。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普及应用,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工程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实施。

  专栏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乡村公路建设

  加强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通公交、校车和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物流的乡村公路达到四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按不低于5米标准进行改造。加快乡村公路隐患治理,持续推进乡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危病桥改造,对评定为四、五类危桥的及时处置,加快动态清零。

  (二)乡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提升

  落实《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引导品牌连锁商业企业将服务网点向乡村延伸,大力发展乡村电子商务,支持打造城市“工业品下行”和乡村“农产品上行”顺畅高效的双向流通渠道,加快完善安全、适宜的乡村现代化流通体系,提升乡村便利店(社区超市)、快递(末端配送)、餐饮等商业流通网点的便利化、特色化和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清洁能源改造

  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实施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农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休闲旅游等重点线路夜晚照明工程、“互联网+”智慧能源工程。在适宜的农村地区促进户用光伏系统的应用。

  (四)农村信息服务能力提升

  通过行政、技术、市场等手段,探索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资源接入方式,推动服务资源的数据化和在线化,创新服务资源融合共享机制,加大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公共服务体系与基层农业服务体系融合,为农民提供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作业调度、动植物疫病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建设全市统一的农业生产资源(各类地块、养殖场、水面、园区等)信息化管理平台。

  第三节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大留白增绿和拆违还绿力度,不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容量。

  推进大尺度森林绿地建设。落实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森林绿地面积,加强森林绿地管护和监测,提高森林绿地质量,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平原地区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馆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大尺度森林绿地。浅山区加强拆违还绿,构建中心城区第一道生态屏障。深山区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森林健康经营和封山育林,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和功能效益。到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

  加强水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农村用水节水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河流廊道环境建设和生态治理,继续推进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推进“一核三横四纵”(“一核”指城市湿地核;“三横”指妫水河—官厅水库湿地带、翠湖—温榆河湿地带、凉水河湿地带;“四纵”指大清河湿地带、永定河湿地带、北运河湿地带、潮白河湿地带)湿地恢复和建设。推进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官厅水库等库滨带和水源保护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推动重点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搬迁。到2020年,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24%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28%以内;到2022年,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提升。

  实施生态修复与治理。以耕地、园地为重点,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并实施污染土壤修复。对煤矿、采砂场、采石场等关停废弃矿区开展遗留污染治理。以生态沟域建设为载体,大力推动山区乡村旅游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提升。以小流域为单元,源头治污,统一规划,对污水、垃圾、厕所、沟道、面源污染进行同步治理,加快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及生态价值应用,巩固深化首都生态文明成果。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加大森林、湿地、草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允许利用1%至3%的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探索生态资源价值评估方法并开展试点。探索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提升对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实现路径。

  专栏4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一)造林绿化

  以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三道公园环建设等工程为抓手,推进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城区生态景观重塑,加快一道、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色项链”建设,推动平原地区大尺度森林湿地板块构建,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绿化美化,完善以浅山区为重点的生态涵养区造林绿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园林绿化生态系统。到2022年,全市新增森林绿地面积96.4万亩。

  (二)湿地保护与修复

  通过推进“一核三横四纵”湿地恢复和建设,形成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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