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出台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由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设立总规模1亿元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贷款额度达到10亿元,为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扶持。
据了解,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我市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服务带动能力强、当年盈余返还、按股分红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合作社,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家庭农牧场、自治区级和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乡村旅游协会、景区等组织机构有利益联结的农牧户,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领域小微企业和单户贷款需求小于1000万元的涉农涉牧企业。截至目前,经过对市农牧局推荐的十二批项目进行审查后,通过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模式累计投放贷款7.9亿元,受益农牧户、合作社和企业达3724户(家)。
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以“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产业发展模式,切实解决农牧民和龙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村民白建雄说:“企业通过合作社给我绒山羊种公羊,我们的羊绒从质量上和产量上都产生了质的提升,一年收入能达到10万元。”像白建雄这样的户子在全市有很多,有些贫困户通过基金担保贷款发展养殖业走上了致富道路。
市转型发展投资公司通过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证明,我市设立的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是一项既接政策、又接地气的民生项目,是一项企业得利、农牧民受益的民生实招,必定助力全市乡村振兴走上“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