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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苏红键
发布时期:2025-3-31 11:42
阅读:235 回复:0
2024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比上年末提高0.84个百分点,未来城镇化率将进一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第一产业就业占比远高于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较多,还有较大转移空间。从农村居民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占比约42%,相较于其他收入有很大增长潜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第二,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有助于打破壁垒,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设全国统一要素市场。第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大,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增收和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引导常住地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问题,有助于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助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这些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城市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2014年,为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和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了差异化的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在政策推动下,2015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大幅提高。各地相继出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通过降低落户条件等吸引各类人才。伴随城镇化不断推进和农业人口有序转移到城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维持在18%左右。2021年至2023年,约4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户籍制度改革联动推进,在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改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引导地方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奖励资金400亿元,2025年安排奖励资金420亿元,增强地方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主要的难点之一在子女教育,通过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有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比例达97%。与此同时,推动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覆盖农业转移人口。还有一些地方通过建设集聚区等,支持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自愿搬迁。例如,浙江嘉兴创新居民服务管理机制,将新居民纳入全市公共服务体系,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保障入学,公办学校就读比重不断提高,通过新建、改建、转化等方式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体现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增收效应和城镇化的集聚经济效应方面。一方面,对于就近进入县城或市区的农业转移人口来说,推进其市民化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增收,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县域具有较大潜力,通过加强县城保障性住房供给或安置区建设,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能提高县域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劳动力供给水平,在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保障的同时,促进县域经济和城乡融合发展。另一方面,在东部地区城市和各地中心城市等规模较大的人口迁入城市,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市承载力和劳动力、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将有效发挥大城市的集聚经济效应。

作者:苏红键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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