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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扎稳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张海鹏 李登旺
发布时期:2025-3-2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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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着力推进乡村建设”,并就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等作出一系列部署。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瞄准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推动乡村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村庄基础设施更加完备。聚焦广大农民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补齐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短板,打通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目前我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94%,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65%,困扰亿万农民祖祖辈辈的吃水难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农村电力网平均供电可靠率达99.9%,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接近80%,在不少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实现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路,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全国累计建设超33万个“一点多能、一站多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客运邮路”“货邮同网”等模式快速发展,“城货下乡、山货进城、电商进村、快递入户”在农村变为现实。全国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宽带”,通5G行政村占比超90%,基本实现城乡同网同速。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取得长足进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农村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显著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覆盖,超过72%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就医购药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满足农民医疗保障需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全国农村敬老院共1.6万个、床位168.1万张,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约14.5万个,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正在形成。

  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治理(管控)率超过45%,特别是加强对黑臭水体治理,全国已完成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400余个,农村污水横流状况大幅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消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深化推进,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稳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但应清醒看到,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仍不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欠账还很多,同广大农民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例如,村庄建设无规划、乱规划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较大人口规模的自然村(组)仍未通硬化路;不少基础设施缺乏长效管护机制,建设资金投入保障不强;农村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城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乡村建设存在的这些短板弱项,凸显了乡村全面振兴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反映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立足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农民群众需求强烈、能抓得住、抓几年就能见到成效的重点实事,集中资源,加快突破,形成标志性成果,努力将乡村打造成宜居宜业和美家园,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农民群众。

  结合实际聚焦重点

  下一步要结合实际,聚焦重点任务,把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建设的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县域城乡规划建设统筹。规划是县域内产业科学布局、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依据。坚持把县乡村作为一个整体,一体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统筹县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要节点,打造多层级城乡融合发展载体,构建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新格局。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合理保障县城和小城镇空间需求,统筹布局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片区为单元跨乡镇编制。立足村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态势,科学划分村庄类型,分类有序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对于城郊融合类村庄,可纳入城镇规划统筹编制;对于集聚提升类村庄,可加快编制;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暂时看不准的村庄,可先不明确分类、暂不编制规划。

  二是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分类分层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立县城—中心镇—一般镇—村四级基础设施延伸覆盖体系。推动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一体建设一体管护,压实运营企业责任。根据村庄类别,分类推进供水、污水、环卫等市政设施建设,城郊融合类村庄纳入城镇管网,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通过微管网往户延伸。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发展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配送投递、商业网点等设施,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推动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确权登记,明确管护主体,提升管护水平。鼓励各地探索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模式。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使村级具备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资金条件。

  三是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县乡村一体的就业、养老、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政策体系,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在村级保留并办好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卫生室、日间照料中心、助老餐厅等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并将其纳入城乡学校共同体、县域医疗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在共同体内部,建立柔性的人员上下流动机制,以数字化方式共享优质资源,通过以城带乡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教师、医生等“县管校聘”“乡聘村用”,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调整县域内教师、医生等编制定额和服务设施布局,实现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着力破解农村“一老一小”服务难题,支持发展农村普惠性托育机构,推广互助养老模式,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近年来,农村生态环境总体向好,但仍处在爬坡过坎、不进则退的重要关口。应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乡村生态宜居的底色擦得更亮。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完善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健全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必须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这既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乡村建设不能凭空想象,只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照顾农民感受、回应农民需求,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要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从农民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让农民参与进来,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避免不顾农民意愿、替农民选择、搞形式摆样子。明确政府和农民的责任边界,政府重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民应该干的事交给农民,引导农民投工投劳主动参与乡村建设和运营管护,共建美丽乡村、共享美好家园。

  城市和乡村承担着不同的功能,有各自的发展规律,乡村建设不能简单仿照城市建设的思路。乡村建设要充分体现乡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要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在现有村庄格局、山水肌理、传统风貌基础上,通过微改造、小改进、精提升,逐步改善人居环境,强化内在功能,提高生活品质。

  乡村建设是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是乡村建设的基本目标,要让农民在农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必须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确保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同农民群众实际需要相匹配,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聚焦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

  作者:张海鹏 李登旺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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