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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时期:2025-1-2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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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既是世界主要农业强国的普遍经验做法,也是我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经营体系问题,在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此后,多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目标,对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作出系统安排。因此,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进一步回答“谁来种地”问题的根本举措,也是在“大国小农”基础上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支撑力量。

随着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巩固与完善,我国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各类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呈现出多元协同发展的格局。具体来看,小农户占全国经营主体数量的98%以上,肩负着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的时代重任,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主力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鲜明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特征,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引领者。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是对接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素、技术等需求的关键纽带,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保障者。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应以小农户为核心,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引领支撑,着力解决各类主体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矛盾,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活力。

进入新时代,我国在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5月底,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18.5万家,超过107万个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经营体系由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向多元经营主体并存格局转变。然而,从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进展来看,各类经营和服务主体发展仍面临较多现实问题。例如,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发展质量不高、社会化服务普及性有待提升等。因此,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是当前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任务。

增强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根据相关预测,到2050年,我国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下的小农户仍将有1亿户左右,经营耕地面积比重仍占50%。由此可见,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模式将贯穿农业农村现代化全过程。但小农户存在的生产弱势、市场弱势和组织弱势,使其难以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因此,未来需从优化教育培训、提高组织化程度、拓展增收空间三方面着手,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

在优化教育培训方面,应紧密结合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产业特色以及农时农事等情况,采取农民夜校、田间课堂、远程教学等适合小农户的培训形式,开展种植养殖、经营管理、产品销售、创新创业等方面培训。将小农户列为农民职业教育、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的重点培训对象,帮助小农户尽快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在提升组织化程度方面,支持小农户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开展联合生产,共同购置农资、农机,降低生产成本。探索“企业+合作社+农户”“农户+合作社+直销”合作组织模式,促使小农户融入大产业、对接大市场。在拓展增收空间方面,发挥小农户在精耕细作方面优势,以农产品品质和特色提升竞争优势,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有机种植、畜禽养殖等产业,在小规模上实现高产出、高效益。

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创新经营模式,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推动新品种、新技术装备加快应用,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仍存在经营规模偏小、经营规范度低、引领带动能力弱等问题,应多措并举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我国家庭农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经营规模、技术装备水平等方面与小农户并无明显差异。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仍有48.7%的种植业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下。因此,应有序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等便捷服务。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动态调整租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实现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支持家庭农场以优先承担涉农项目等方式,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同时,指导家庭农场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收支规范化。

推动农业合作社强化制度建设及合作联合发展。当前,农民合作社虽历经迅猛发展,但“空壳社”“名义社员”等经营规范性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弱、散、小”的发展格局尚未改变。针对经营规范性问题,应加强政府对农民合作社的规范指导作用,指导其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所规定的产权关系、财务管理、利益分配、内部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经营管理。针对合作社规模小、力量弱的问题,应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或在自愿前提下成立联合社,提高经营规模和竞争实力。发挥农业合作社在组织协调生产经营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党支部+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新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支持农业企业引领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农业企业在要素投入、人力资本、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其他经营主体难以复制的优势。但其在农业产业集聚和品牌打造方面的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在产业发展方面,未来应以农业企业为引领打造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加快推进农业企业精深加工项目建设。以生产加工为基础,构建农业产业园,吸引收储、营销、物流企业入驻,促进现代农业产业集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集团,实现农业一体化经营。在品牌建设方面,创造培育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的乡土品牌,塑强一批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精品区域品牌。

健全便捷高效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但对标便捷高效的发展目标,社会化服务主体还存在服务能力不足、服务领域拓展不够的问题。健全便捷高效社会化服务体系应着力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创新组织形式和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

一方面,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专业化服务组织的优势和功能,构建起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推动各类服务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合作与联合,创新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稳固服务对象,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引导功能或服务领域相似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从“单打独斗”转变为“抱团发展”,通过资金、技术、服务合作等形式探索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组织形式,打造一体化服务组织体系。

另一方面,拓展社会化服务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推广规模化服务、定制化服务、特色化服务等多种服务模式,实现社会化服务差异化供给。引导各类涉农组织向农业服务业延伸,鼓励农业互联网平台、农业科技公司等组织依托信息、技术、市场等优势,采取“农资+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模式,拓展农业服务链条。引导供销社、农资企业等围绕生产规划、农资供应、产品加工、金融保险、技术推广等环节,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破解各类经营主体的共性难题。作者:高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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