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向春玲认为,
乡村治理有效是
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农民是乡村社会生产生活的主体,他们不仅是乡村治理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治理的参与者。乡村治理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至关重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乡村治理需深入了解农民真实需求和意愿,聚焦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本着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的态度,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实际、科学有效的决策,要力戒经验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在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之前,一定要迈开步子,走出院子,去车间码头,到田间地头,进行实地调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做忠实“听众”,取得真实可信、扎实有效的调研成果。人民是创造历史的英雄,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乡村治理强调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就应通过政策和机制创新,为农民参与乡村治理搭建更广平台、开辟更多渠道,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民归属感、责任感和成就感,激活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农民参与还有利于监督乡村治理的过程和结果,保障治理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预防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