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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时期:2024-7-29 15:15
阅读:191 回复: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就是指为那些因老年、疾病或伤残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而需要被长期照顾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由于失能率在老年阶段尤其是高龄阶段快速上升,长期护理服务的使用者主要是老年人,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已经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什么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方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利于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可大大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在政策出发点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都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最基本需求,基本养老服务是以满足失能照护需求为核心,以保障生活安全为底线,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根本原因就是保障失能照护需求。在政策目标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都以公平性为首要目标,遵循“全覆盖、保基本”的基本原则。在服务标准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下提供的服务都遵循一定的服务标准,不是完全按照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服务,而是将服务对象的需求与制度所确定的服务标准相对应,从而提供适度的标准化服务。在服务流程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都必须经过需求评估和识别环节,确定老年人的需求是否属于制度保障范畴以及应该享受的服务类别,而且登记后才会提供相应的服务。统筹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节省制度成本,提高政策有效性和资源配置效率。

另一方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降低养老服务供需均衡价格,从而大大提高养老服务供需均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养老服务市场上,由于存在供给方相对高成本和需求方相对低购买能力之间的矛盾,使养老服务市场规模难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于采取社会共济的方式,因而使用者的部分负担将由参保者分担,使用者只需要支付一个相对较低的价格就可以享受长期护理服务,客观上将降低养老服务市场均衡价格,解决高供给成本和低购买能力之间的内在矛盾,从而扩大服务利用规模,提高供需均衡水平,扩大养老服务业市场规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养老服务。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在分担失能风险、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改善民众生活质量发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也于2016年开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第一批试点,2020年开始了第二批试点,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49个城市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尽快出台全国统一、城乡统筹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作者:林宝 中国社会科学院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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