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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优化经济布局

来源:光明网 作者: 刘帅
发布时期:2024-7-2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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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是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是优化我国经济布局的重要路径。城乡融合发展主要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区域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各地区立足比较优势,经济发展均衡性逐步增强。然而,我国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把“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优化经济布局”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之一。这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布局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应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高效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是推动城乡融合的重要抓手。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粗暴的城市人口增长和城市面积扩张,而是强调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其关键是解决人的问题,其首要任务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县城是城乡融合的重要切入点和基本单元。县域作为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农村和城市的重要枢纽。相对于大城市而言,在县域内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更易实现。因此,应积极推动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使县域成为经济新增长点。做强做大县域特色产业,以产业带动农民就业,使农民可以就近就业、就地就业,促进农民群众就近就地增收,进而实现就近就地城镇化。高度重视欠发达县的发展情况,加大各级各类扶持力度,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注重在县城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

  因地制宜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了具体要求,也为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提供了遵循。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主要载体,是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生产力。我国各地区的创新资源禀赋、所处发展阶段、劳动者人力资本均有所不同,这就客观上决定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也各有不同。应坚持先立后破,正确处理好新质生产力与传统产业的关系,避免盲目追求与实际生产力不相符的“高精尖产业形象工程”。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防止各地一哄而上,注重投资有效性和资源集约性。可从传统产业数智化、绿色化升级着手,逐渐扩延产业链条,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发展新质生产力。

  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国土空间是经济发展的载体。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是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的空间载体基础。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是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途径。一定尺度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有一种功能是其主体功能。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强度等因素,推动不同区域形成功能各异的主体功能区。通过对国土空间主体功能的确定,实现国土空间差异化定位和协同化发展。主体功能区的划定要坚持因地制宜、保护优先、尊重自然,要尤其注重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推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应进一步细化主体功能划分,制定差异化政策,缩小政策单元,不断完善“9+1”的配套政策体系。要注意处理好主体功能和其他功能的关系,主体功能不是国土空间的唯一功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处理功能定位。主体功能的确定并不完全限制其他功能发挥效用。如城市化地区作为优先开发区域,但也必须保护好区域内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使其提供必要的农产品和生态产品。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应优先推进区域协作。在京津冀、长三角等重要区域,开展区域一体化建设。在区域合作、产业区域协同、跨区域跨部门资源整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等方面,积极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区域联动和分工协作推进区域一体化。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逐步消除行政壁垒,推动各种生产力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制度型开放,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内在基础。

  充分发挥区域重大战略的带动作用和整体发展战略的牵引作用。区域重大战略是指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实施的促进区域发展的区域性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一系列区域重大战略。这些战略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带动泛区域,甚至全国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不同区域重大战略之间的差异性,使各地区能够优势互补、各展其长,呈现出分工合理、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整体发展战略是指涉及全局的、反映我国整体发展特征的重大战略,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区域重大战略是整体发展战略在特定地区的具体实践,整体发展战略为区域重大战略明确发展要点重点。在实施区域重大战略中,要坚持落实整体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发挥两类战略的耦合效应,保障各类战略的有效实施。

  (202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揭榜挂帅”课题:济南市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与加快“济南都市圈”建设的实践研究。)

  作者:刘帅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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