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农村中小银行被吸收合并或解散。例如,辽宁农商银行获批吸收合并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民生银行收购1家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2家村镇银行。业内人士预计,随着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的推进,我国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包括农村中小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是重要内容。公司治理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等,是中小金融机构产生风险的重要原因。对农村中小银行进行兼并重组,不仅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还能提升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和管理规范化水平,稳定并强化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
辽宁农商银行近期的大规模兼并扩容,引起业内关注。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业内人士表示,此前从未发生过省级农商银行吸收合并省内30余家金融机构的情况,辽宁农商银行本次“大吃小”创下新纪录。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是省联社改革的主要方向和模式。由于辽宁省农信机构中高风险机构较多,整体发展能力较弱,因此选择组建省级农商银行的模式是恰当的。辽宁省在农信机构改革化险过程中,采取了“两步走”方案。具体来看,第一步是将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合并,组建辽宁农商银行,已于去年9月开业;第二步则是由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25家农商银行,以及由相关农商银行发起的11家村镇银行。
“‘两步走’是辽宁省农信机构改革化险的特殊做法,与海南农商银行一次性组建到位不同。预计改革完成后,除了大连农商银行等极少数农商银行独立于辽宁农商银行之外,包括辽宁省农信联社在内的其他农信机构将不再保留。”董希淼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显示,去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为4490家。与2022年的4567家和2021年的4602家相比,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已连续两年缩减。业内人士预计,到今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独立法人数量将进一步减少,且退出的机构将以中小农商行、村镇银行为主。
农村中小银行重组后,仍然需要在经营管理上下功夫。娄飞鹏表示,吸收合并后,相关银行需要尽快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妥善安排人员,做好业务与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保障金融服务的稳定性、连续性。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农信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态势差异较大,改革模式和方案不能“一刀切”。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地方政府坚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等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选择适合本省(自治区)的改革模式。
董希淼表示,农村中小银行应进一步端正发展理念,回归本源、扎根本地、服务本土,以本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和本地居民为主要客户群体,在推动地方经济增长中获得稳健发展。要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农信机构真正成为多层次、广覆盖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部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和农村市场的能力。□ 本报记者 勾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