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把产业发展放在首位,把生态宜居作为一场深刻革命,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和提高农民群群众生活水平,把农村生产要素留下来,提升乡村发展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否处理好城乡关系,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因此,要把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农业发展不充分、农民发展不全面,形成工农互助、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和谐稳定是重大民生事业。城乡融合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城乡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调整,社会问题大量涌现,给农村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尤其是随着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大量的人员外流,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农村“空壳化”趋势加快,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孩子。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一些不适应环境要求的资源消耗型企业转型,大量的农民工回乡,带入了新观念和文明生活方式,对传统管理方式提出挑战。要求必须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一是建强基层党组织。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农村是熟人社会,办好农村的事,关键要有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宁夏这几年推行的“两个带头人”工程,把党支部书记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基层组织成员,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一批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得到了有效整治,党支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逐年提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二是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的事要由村民自己说了算。2016年,宁夏为充分发挥村民的民主意识,在全区选择一县一乡开展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试点,每10~15户选举一名代表,村级事务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议事,让村民自己做主,充分发挥他们的民主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健全基层经济组织。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分散,乡情千差万别,人们在建设美好生活的过程中,离不开各类经济组织。经济组织在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中,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利益联结机制,尤其是村级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各种协会。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让各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引导农民群众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形成适合农村社会的组织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作者:罗全福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