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如期实现
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的时候,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是检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和质量的关键指标。“十三五”所处的历史时期,正是小康社会从基本建成到全面建成、从农村局部小康到乡村全面振兴的历史阶段[2]。“十三五”末,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城乡发展的融合协调性需要明显增强,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需要普遍提高。“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生活要再迈上一个新台阶,筑牢小康社会的根基。
(二)第二个百年目标建设需要顺期开局
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的时候,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十三五”“十四五”两个五年规划,正逢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性交接。这就需要在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的同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筑牢根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础在“三农”。到2050年,要达成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真正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把我国从一个农业大国建设成为农业强国,从乡土文明建设成城乡融合文明[3],把农民发展成高素质的城乡公民,“十四五”要做好开篇布局。
(三)精准脱贫任务需要按期完成
“十三五”末,要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平均每年减贫1300万人以上,接近1亿人口脱贫。2019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109万人,至2019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仅剩551万人[4]。2020年绝对贫困将按期消灭。“十四五”是检验“脱真贫、真脱贫”的重要时期,期间要保证已脱贫人口不返贫,已摘帽贫困县不反复。这就需要继续帮扶已脱贫地区,尤其要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和边缘村镇的动态识别,夯实精准脱贫成绩。
(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即期有机衔接
在精准脱贫的基础上,要巩固提升精准脱贫成果,加快补齐乡村振兴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短板,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一个重要的衔接点在于,加快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我国农民还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处于相对贫困状态。解决乡村相对贫困问题,不仅收入要达标,而且要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方面全面振兴乡村,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要把推动产业扶贫帮扶资源、政策举措等有序转到乡村产业振兴。从“十四五”开始,要把农业发展成有魅力的希望产业,把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乐土,让广大农民群众可持续地增收致富。
(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适期深化
“十三五”期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具体表现在:一是产品结构初步调优。2016—2018年,非优势产区籽粒玉米面积调减286.7万公顷,大豆面积增加160多万公顷,棉油糖、肉蛋奶、水产品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均有所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连续3年稳定在97.5%以上。二是生产方式初步调好。“一控两减三基本”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农田有效灌溉系数为0.554,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均实现负增长,秸秆、养殖废弃物和农膜综合利用取得明显进展。三是产业体系初步调顺。2018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9万家,经营收入14.9万亿元,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快提升,共享农业、体验农业、中央厨房等农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业多种功能不断拓展。2018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30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四是相关改革深入推进。农业补贴制度不断优化,托市政策改革攻坚阶段顺利完成,信贷、保险支农政策力度加大,2018年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3万亿元,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3.46万亿元。但是,“十四五”期间,我国农产品需求总量仍然刚性增长、需求结构还会持续升级。这就仍然需要真正由市场引导[5],顺应从过去的“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型升级,实现创新为第一动力、协调为内生特点、绿色为普遍形态、开放为必由之路、共享为根本目的的农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