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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志强:“庭院文化经济”,打造文化引领乡村振兴的“宁波模式”

来源:乡村振兴网
发布时期:2023-8-28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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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大佳何镇葛家村,原是一个“无特色、无优势、无潜力”的“三无”小山村。2019年起,在宁波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丛志强的带领下,构建了“艺术赋能村民 村民振兴乡村”的乡村振兴模式。

原先只会卖馒头的中年妇女成了产品畅销的布艺师,70来岁的打铁匠夫妻将废弃的铁匠铺打造成了村里第一个艺术空间……这个模式还被复制推广到了更多宁波及其对口支援地区的乡村。

5年来,丛志强团队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开始总结提炼出了从文化赋能乡村宜居升维到文化赋能乡村兴旺的“庭院文化经济”模式。丛志强教授认为,庭院文化经济,就是将文化与业态相结合,基础资源和造血功能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目前暂且称之为1.0版本。

该模式采用“1+X”的方式,即利用连片闲置宅基地,打造一个文化大院,再搭配若干个不连片、散点式的特色村民庭院。

其中,文化大院应当至少包含美术馆(或艺术馆)、书院、手作坊等文化业态,以及8至10个左右的吃、购、娱消费业态。在一次走访中,丛志强团队在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看中”一片闲置宅基地,共有几十户,占地约5亩。经前期策划、招商、打造,这块闲置近20年的宅基地从曾经的垃圾死角蝶变成集亲子、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南溪楠·乡愁博物园”。

而特色村民庭院,则是从葛家村的实践中发展而来的。丛志强团队通过一年时间在葛家村打造了30户特色村民庭院,除1户因客观原因退出之外,29户村民全年共增收100多万元。

村民庭院业态存活率极高,当地村民实现了物质共富和精神共富的双丰收。相较此前的模式,庭院文化经济模式又有哪些不同呢?首先,农村除了拥有山水田林等自然优势外,“院子”,也是其最大的文化特色资源之一。

不同于城里,农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有院子,但没有哪两家的院子是一模一样的,而是五花八门、各具特色。敞开院门,把私人空间开放为公共空间,让院子成为文化和业态的最佳载体。

而对农村老年人来说,院子不仅具有经济价值,他们更在意的是敞开院门后带来的情绪价值,让他们获得了情感陪伴。再者,是利用“文化大院”,完成公共文化供给和文化消费供给。这种供给既是提供给外来游客的,也是提供给当地村民的。

对游客来说,这里较为便捷地承载了吃住行游购娱等高频需求,拉长了微度假的消费时长;对村民来说,这里也成了村里的文化中心,改善了村里的精神面貌。第三,相较于传统的整村打造,庭院文化经济模式则要“轻”许多。以南溪村为例,政府仅以30万的前期投资,用于基础修缮。

通过科学规划、运营前置,快速完成理想目标业态的招商,后续投入大多均由外来商户自行完成。而外来商户的良好经营,又将进一步带动本地村民创业,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共同富裕。此外,还能跟周边的其他村庄、酒店、民宿、农家乐等联动,探索强化多村合一、携手致富的经营理念。

总结过去五年来的乡村振兴实践经验,丛志强教授最大的感受,当然还是要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促使村民完成身份的转变与构建,即从“农民到创业者”。

乡村本身的能量就在那里,只是需要被激发出来。是要将留守村民、在外户籍村民、乡贤等“人”的力量激发出来,而不是仅仅依靠打造一些建筑、公园等非“人”的因素。

在葛家村,“我的村庄我建设”已经深入人心,农民变馆长、庭院变景点;在南溪村,“文化大院”由村民共创共建共享,村民纷纷送来老物件做装饰,还精心打理大院里的花花草草……丛志强教授说,他只是划火柴的人。

而现实中,他也确确实实点燃了村民建设家乡的无限热情。同时,也要辩证地来看待外力的因素。村民回村就业创业,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打造“网红村”也少不了媒体的助力;消费业态的丰富,也需要更多外来商户的“打样”。

丛志强教授及其团队一路走来,从艺术赋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到培养孵化村民的艺术技能,产品、业态逐渐成形,再到产业的不断导入,形成如今的“庭院文化经济模式”1.0版本,这其中也当然会经历一些困难和反复。但正如丛志强教授的外号——“小裤脚教授”一样,“小裤脚”扎起来,一头扎进农村,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培育乡村文化人才,发展乡村文化产业,以“庭院文化经济”,打造文化引领乡村振兴的“宁波模式”。

作者:陈辉 一审:汪华镇 二审:杨晓宇 三审:杨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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