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制度体系建设上做好衔接。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建立“巩固”“衔接”长效机制,完善干部帮扶、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东西协作帮扶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推动多领域、深层次、全方位务实合作持续巩固。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巩固”“拓展”“衔接”工作实效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责任落实。
在科技创新上做好衔接。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作用,采用“产学研”“农业+科技+基地”发展模式,在新品种、新装备、新技术和新模式等科技成果有效供给方面抢占“丝绸之路农业带”科技制高点,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试验推广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科技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制度机制,解决创新动力不足问题。加大农村企业科技扶持力度,结合地域实际,出台支持县域科技创新成果直接享受扶农政策的措施,优化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环境,切实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村企业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着力提高农产品达标率和出口率。
在主体培育上做好衔接。突出主体创新,大力帮扶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高度重视农村企业发展规划设计,调整农村经济组织结构,重塑乡村发展格局,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企业支撑型”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用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建设发展农产品大市场,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市场+农户”带动增收模式,以点连线、以线带面、以面扩容,推动形成农业产业大集群。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托管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户综合效益。采取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在“三大体系”建设上做好衔接。产业体系方面,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改革创新耕地承包制,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和撂荒地整治力度,推动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深入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三项改革,将农村集体、农民的“死资源”变为“活资产”,让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享受到入股分红收益,进一步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切切实实让农民富起来。用工业化思维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特色产业培育向“优、大、精、外”方向发展,支持“技术型、加工型、出口型”特色产业,突出“集中性、大面积、高标准、严管理”目标,加快产业基地建设。生产体系方面,改造农业农村经济组织,对家庭农场进行企业化改造,鼓励城镇工商资本投资农村现代种养业,支持民营企业在乡村投资建厂,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鼓励引导农村“能人”独立或者联合创办规模经济实体,农户合作创办经营公司。经营体系方面,发展市场农业、创汇农业和商品农业,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提高企业加工率、商品率、出口率,建立“市场+企业+政府”驱动机制,加快建立直销农业经营体系。
在人才支撑上做好衔接。积极构建“技能提升+学历提高+职称评定”的全方位人才成长通道,拓宽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坚持稳定性资金投入,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科技创新技术研究或示范项目立项。出台针对农业从业人员特别是职业农民的参保缴费补贴政策,把高素质农民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就业政策,扩大农业类专业招考比例,让农业成为热门专业、农业人才有用武之地。
作者:孙文鹏(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