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近年来,我国地理标志产品量质齐升。截至今年10月,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13件。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直接产值突破7000亿元。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统一受理渠道、统一专用标志、统一发布公告、统一保护监管、统一对外合作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和运用体系。
制度建设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制定发布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修订印发《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并启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深化改革方面,两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组织开展,涵盖20个省份,在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达到103个;保护方面,2021年,全国共查处地理标志侵权案件1416件,涉案金额928万元,罚没金额1302.3万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对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记者谷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