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对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深刻论述和全面部署。二十大报告对于乡村振兴的论述,内容全面、言简意赅,既论述了推进乡村振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又全面部署了当前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抓紧落实的各项主要任务,为各行各业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如何找准自己的位置并做出贡献,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和基本遵循。
报告首先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这就再次阐明了总书记曾指出过的“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深刻道理和内在逻辑。只有真正领会明白了这个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道理,才能把乡村振兴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接着就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这是新时代处理工农、城乡关系的准则。“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是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因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反映,因此必须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的重大方针来遵循,这样才能加快补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农业这条短腿、农村这块短板,尽快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这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途径。只有打破城乡分隔的二元结构,才能使乡村摆脱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被边缘化的窘境,使乡村获得与城镇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好乡村不可替代的特有功能、实现乡村应有的价值。“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既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手段,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条件。在强调工业和城镇优先发展的背景下,乡村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长期处于单向流往城镇的境地,而要素持续流失,就是造成乡村发展不充分甚至凋敝的一大根源。因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着力营造使资金、技术、人才从城镇流向乡村的环境和条件,不仅是城镇反哺乡村的责任和使命,更是培育新的投资和经济增长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发展的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
在论述了乡村振兴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地位和在工农、城乡总体布局中的位置后,报告明确提出了对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和总目标,这就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这里,“五大振兴”是总要求,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总目标。乡村振兴必须是全面振兴,不能搞“一俊遮百丑”,只有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方面都实现了振兴,才是真正实现了乡村振兴。而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也就是总目标,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个总目标的提法,比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提法有了新的升华。十九大报告提的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二十大报告提的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之所以有这个变化,是因为我们看到,世界上一些已经实现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国家,但却并不是农业强国,在国计民生的不少基本问题上,还不得不受制于人。真正的农业强国,在世界上则是屈指可数。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十四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如果不建成农业强国,在吃饭问题上还会被人“卡脖子”,那么我国对自身的现代化建设就会难以真正掌握主动权。我们不追求什么都自给自足,但在吃饭问题上必须保证我们的自由,这就必须把我国建设成农业强国。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要按照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因此必须守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这个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
在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作了全面论述之后,二十大报告对乡村振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做出了全面部署:
(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包括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四)统筹乡村基础设置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