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中一项管长远的制度创新,已经上升为法定制度。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部党组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部署要求,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01、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目标,通过全员联动、全程推动、携手拉动、展示互动等举措,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身份证。
02、重点任务
(一)推动基层网格“全员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作用,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推进标准化生产。组织县级检测机构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为生产者提供便捷的快速检测服务,推广常规农药快速检测方法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点,为周边生产者提供自助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带动周边农户加强自控自检。
(二)健全从产到销“全程推动”。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指导其在种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收购农产品时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
(三)创新线上线下“携手拉动”。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管理信息联通省级或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加快适应农产品线上销售新业态的要求,主动与生鲜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沟通协作,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门户网站、APP、小程序、直播平台等农产品营销宣传页上醒目亮证。充分利用云开具、云交易、云展览等方式,推动实现带证农产品全流程、全场景线上推介,结合线下生产销售网络,做好与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
(四)组织社会力量“展示互动”。积极创新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亮证宣传报道。举办宣传周、主题日等“亮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进基地、进市场,切实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拓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应用场景,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可查询生产记录、追溯、信用等级以及产品认证等信息,进一步体现达标内涵,凸显承诺要义,探索承诺达标合格证附带品牌宣传、产地直销、社会监督评价等功能。展示各类主体“亮证”成果,宣传推介一批样式新颖、信息翔实、口碑人气俱佳的典型事例。
03、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细化制定亮证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支撑保障等内容,将实施“亮证”行动作为推广普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尽快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署启动。将“亮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等相挂钩。
(二)开展系列活动。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电商、物流、市场等平台及各类媒体加强合作,组织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现场活动。鼓励各地强化交流互动,联合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跨区域“亮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将加强对各地“亮证”活动的调度和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全国性现场活动。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持续扩大“亮证”覆盖范围,提升“亮证”行动影响力,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亮点做法,形成工作简报和总结材料,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创新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样板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凝练长效机制。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总结“亮证”行动中的有效做法,联合有关部门、协会、市场主体等,共同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快检服务、农产品入市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网络销售产地直销农产品“亮证”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