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504号提案答复摘要,从打造数字原产地工程、数据分析指导下的乡村振兴整合营销服务、农旅融合产业项目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回应了有关加快乡村数字产业链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提案建议。
答复摘要介绍,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已全面推广应用,与31个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和中国农垦追溯平台完成对接,入驻企业33.69万余家,基本实现业务互融、数据共享。2019年底《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印发,2020年择优推选110个县(市、区)试点,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还将举办5期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总结评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探索一批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文化和旅游部也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举措,持续加强示范引导,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和产业智慧化水平,推动乡村旅游和农业融合创新发展,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乡村数字产业链群,实现乡村旅游产业有效赋能。
以下为答复摘要原文。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数字产业链建设 促进农民增收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数字原产地工程,提升农产品标准化水平
近年来,我部积极推进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已全面推广应用,与31个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和中国农垦追溯平台完成对接,入驻企业33.69万余家,基本实现业务互融、数据共享。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快农产品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地方企业追溯平台已有800多家,累计入驻企业57万多家,占全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总量1/10以上。通过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倒逼生产标准化,提升了农产品品质,促进了农产品优质优价。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目前,农产品追溯制度已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为追溯工作提供法律层面依据支撑。
二、关于做强数据分析指导下的乡村振兴整合营销服务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农村产供销一体化能力建设。2019年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印发《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2020年择优推选1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市场化推进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有能力、有意愿的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作与试点县合作开展工程试点,依托试点参与企业整合行业内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和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确保农产品顺畅销售、优质优价。下一步,我部将举办5期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总结评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探索一批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助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关于推动农旅融合产业项目数字化建设
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提升乡村旅游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一是加强智慧化政策引导。培育一批本地、本村网络直播带货能人,扩大乡村土特产品的直播销售。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鼓励开设网上店铺、代销点,扩大销售覆盖面。二是做好品牌培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启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强调在宣传营销、预定交易、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发展智慧乡村旅游,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成为带动乡村旅游数字化建设,助力乡村数字产业链建设的重要力量。三是增强产品建设。推出300余条乡村旅游学习体验线路,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推动乡村旅游产品IP建设。四是提升金融智慧化水平。会同中国农业银行在条件成熟地区,与相关各方共同建设乡村旅游产业数据库,推动惠农通服务点互联网化升级,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和数字化建设。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举措,持续加强示范引导,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和产业智慧化水平,推动乡村旅游和农业融合创新发展,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乡村数字产业链群,实现乡村旅游产业有效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