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念带动乡村治理新变化
——农村移风易俗系列谈之三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地有不同风俗是现代文明社会包容性的体现,也是文化繁荣的重要内容。然而,那些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陈规陋习已经给越来越多人的生活带来困扰,如人情攀比、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移风易俗从治理这些陈规陋习开始,具有极强针对性。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例如,2021年6月起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以立法形式明确“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
治理陈规陋习,必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化的行为准则、约束性措施。所谓“法与时转则治”,说的是法度与不断变化的现实同步发展。乡村治理、移风易俗要坚持问题导向,治理理念、治理方式也要与时俱进。
从制度层面看,乡村治理中的移风易俗需渐进渐变,不能追求一蹴而就。抱着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一刀切”地推行改革,也容易造成一些冲突。
移风易俗既要发挥法律规章等的治理效能,也要注重乡规、民约、习俗等所起的重要作用;既要严格依法惩治乡村违法犯罪行为,也要加强纠纷多元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情理法的统一。
移风易俗还要因地制宜、具体施策,完善促进机制,将淳朴的乡风民俗与现代文明、诚信法治有效融合。身处时代变迁中的乡村,吃穿住行用等各个方面都已今非昔比。有的乡村融入城市,村民变市民;有的乡村发展工业产业,走向共同富裕,应加强正面引导,通过推广文明积分、道德超市等做法,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应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让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成为移风易俗的重要推手,实现文明乡村的共建共治共享。
总之,移风易俗并非与乡俗、民约、人情等乡村传统割裂,而是要提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完善向上向善的制度机制,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徐徐用力、久久为功,才能换来乡村精神文明进步,为全面乡村振兴注入精神文化力量。作者: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