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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乡村数字经济能有效缩小三类“差距”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 傅晋华
发布时期:2022-9-2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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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缩小三类“差距”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问题之一。调研表明,近年来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我国寻找到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道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城乡市场一体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限制了城乡之间的产品等价交换以及要素自由流动,造成了城乡市场分割。发展乡村数字经济,能够打破时空限制,将农业生产者和城市消费者整合到同一数字平台,帮助农民及时获取市场供求信息,选择最佳生产和营销方式,提高农产品销量和边际收益,最终实现增收目标。此外,得益于数字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农民更容易获得资金以扩大生产规模,城乡要素市场分割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可见,乡村数字经济创造了城乡市场一体化效应,促进了城乡间商品和资本要素的自由流动,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客观上起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

  第二,通过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缩小地区间农村收入差距。发展乡村数字经济,为欠发达地区农村提供了千载难逢的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机会,只要抓住就有可能发挥“后发优势”实现“换道超车”。

  第三,通过包容性创业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发展,农民逐步转向非农产业就业,农户家庭收入结构也随之变化,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农民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不同农村家庭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和质量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农村内部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发展乡村数字经济,能够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新的包容性创业机会。相对于传统的农村创业模式,数字技术为农村贫困群体获得创业资源提供了更多机会,拓宽了市场边界,增加了农民收入来源,对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作者:傅晋华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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