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2022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22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区分类创建1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目前2022年第二批拟创建名单已公布,还有300个名额,没有申报的地区要抓紧筹备啦!
一、什么是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抓手,是探索推进机制和经验途径、示范引领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先行区。其以县(市、区、旗)为创建单位,以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为核心,在2021年首批创建100个,2022年8月公布了第二批拟创建名单,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在全国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早在2010年,我国已进行了10年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认定了28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一半以上的示范区基本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打造了一批类型丰富、路径明确、带动效果突出的农业现代化先行示范样板。
二、政策演变
2020.10“十九届五种全会” 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2020.11,《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首次提出,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新提出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与以前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名称和内涵上十分接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针对“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面临的新使命、新格局、新内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
2021.01,《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时间表,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2021.02 “中央一号文件” 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开展创建。
2021.03,《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由各省对涉农县逐县开展评估,确定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时间表,补短板、强弱项,梯次推进。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首批创建100个左右”。
2021.07,《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预通知》提出建设思路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等内容,促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首批建设1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2021.12,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公布首批100个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2.02 “中央一号文件” 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2022.04,《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估的意见》文件针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评估制定了包含10项定性指标和38项定量指标的监测指标体系,以及包含33项指标的评估指标体系。
2022.04,《关于开展2022 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围绕粮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都市农业、智慧农业、高效旱作农业和脱贫地区“小而精” 特色产业等发展分区分类创建1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过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措施,要认清形势和重要意义,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科学设计建设指标,示范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
三、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各地对申报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积极性很高,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坚持优中选优,突出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适度向申报粮食产业、脱贫地区“小而精”特色产业的创建单位倾斜。
重要任务:
1、加强设施装备建设,示范引领农业设施化
2、推进产业聚集发展,示范引领农业园区化
3、着力打造产业链 ,示范引领农业融合化
4、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引领农业绿色化
5、加快发展智慧农业,示范引领农业数字化
创建条件:
一、生产基础较好。农业生产结构优化,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基本形成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生产结构。
二、装备水平较高。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比例较高,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业用电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初步建立,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数字化技术应用普遍。
三、产业链基本健全。已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能力较强,物流设施初具规模,产业链条较为完整,产业集中度、融合水平较高。
四、经营体系较为完备。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较高,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较高,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较好。
五、农业环境较为友好。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农业生产清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较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广泛应用,基本实现绿色化转型、生态化发展。
六、政策支持保障有力。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力度大,在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县域城乡融合等方面制定了创新性强、实用管用的政策措施。在认定程序上,我们将按照 “先创后认、严格评审、动态管理”的要求,分三步走开展创建认定。
整体布局:
1、在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粮食主产区,创建一批以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
2、在南方丘陵山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地区,创建一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
3、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创建一批以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
4、在西北及长城沿线去、青藏高原等原生态脆弱地区,创建一批以高效旱作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 。
5、在脱贫地区,创建一批以“小而精”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
主要支持地区
1、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旗):已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的地区
2、逐步拓宽范围:选择农业现代化发展潜力足、空间大,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保障有力的县(市)开展创建。
四、创建指标与申报认定
指标数量:2021年首批创建100个,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
基础性指标:突出普惠性,各地至少创建1个。
政策性指标:聚集粮食安全,对10个产粮大省个增加1个指标。
竞争性指标:采取竞争遴选方式,将在全国范围内综合评选,择优创建。
申报与认定程序:先创后认
1、遴选环节:由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遴选、省级政府同意、中央部门批准创建,遴选出创建名单。
2、认定环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对申报创建单位每2年组织一次评审认定,通过后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单位”称号。
3、验收环节:通过创建,创建单位基本达到农业现代化标准的,在验收通过后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称号。
4、创建成功。
五、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将有哪些支持政策
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需要聚合资源要素、集聚力量。同快速推进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相比,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明显跟不上,“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比较突出。要用三个五年基本实现“四化同步”,农业现代化必须奋起直追、加快补上短板短腿,这就需要强化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要素保障。国家相关部门分别从政策、资金、技术、社会资本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是用好现有资金项目统筹整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集中支持示范区建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积极支持各地将土地出让收入或收益用于示范区建设。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积极协调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对接示范区活动,推动将信贷资金、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向示范区倾斜,加大对示范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孵化型、成长型、创新型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支持示范区建设。创新运用PPP、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仓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示范区开展对接、投资兴业。
四是加强技术支持力度。建立科研院校与示范区技术协作机制,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开展技术培训,帮助示范区解决产业链打造中的具体困难。引导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联盟落户示范区,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
总体来讲,2022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首先需要符合条件,再然后进行申报。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不仅会得到一定的资金支持,还有土地支持。
来源:“农业先驱者”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