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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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系统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 丁立江
发布时期:2022-8-13 16:12
阅读:438 回复:0

  乡村振兴是全方位、全领域、全系统振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诸多领域。乡村振兴需要依托乡村建设予以系统推进,而不能单纯地从某一个方面去简单机械地推进。我国广大乡村地区由于自身资源禀赋及历史现实发展的具体情况不同,导致村庄虽普遍规模不大,但具体乡情却差异较大。在整体自然、经济社会环境相似的乡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下,又具有一定的发展共性,故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以具体市域、县域为单位通过系统乡村建设予以全面推进。

  摈弃单纯大城市思维,稳妥探索市、县、乡(镇)、村域均衡协调发展模式。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我国依托城镇化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但受传统工业化国家依靠大规模、高速度城镇化助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模式先例影响,我国也曾在局部地区出现过单纯重视城镇化发展,片面追求大城市化发展,而忽视城乡均衡一体化发展的“重城轻乡”问题。实际上,这些瓶颈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发展阶段下城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此,在大力推进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大背景下,从我国城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际出发,聚焦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高质量融合发展目标,科学摈弃单纯的大城市发展思维,从体制改革、制度建设上系统着手,积极稳妥探索市域、县域、乡(镇)域、村域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均衡发展路径。同时,我国还需通过不断提升县域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依托县域经济的有效发展来逐步探索出城乡公共资源更加公平合理配置的优化路径。

  纠正单极城市化思维,探索县域与市域合理分工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乡村的空心化与大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同城乡自然生态资源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纠正单极城市化思维,稳步探索县域与市域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实质上就是要在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县域和市域的权责清单,全面优化权力运行程序,系统提升县域和市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以更好地为城乡高质量发展提供民生保障与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支撑,进而为乡村建设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城乡融合发展保障。

  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操之过急,知大于行,更需先知慎行。在以系统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一方面切忌以纯经济思维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就产业而谈产业、发展产业。另一方面切忌以急功近利的单纯产业思维简单机械地推动乡村建设和产业振兴。坚持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托系统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产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得到有效带动,乡风文明传承进一步得到有效促进,乡村治理进一步得到有效推进,城乡居民生活幸福指数进一步得到有效提升。在此过程中,城乡居民科学有序、因地制宜地参与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有效实现了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与此同时,系统乡村建设也给以工促农、工农互促的乡村振兴带来了绿色可持续的生态文明革新,进而在实践层面上科学有序地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更好更快更高质量地在广大城乡地区落地生根。

  作者:丁立江(中共农业农村部党校、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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