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建设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强调,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
2022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并从落户、公共服务、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特别提出,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我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指明了思路和方向。
以县城为突破口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基本层次,是联系城市与农村的重要纽带,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此同时,与中小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相比,县城的门槛相对较低,更容易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因此,从全国层面来看,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中,应坚持以县城为突破口,通过逐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并进行相关制度创新,在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的前提下,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向县城转移。
多举措并举 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据统计,当前我国共有388个县级市、1312个县以及117个自治县。由于资源禀赋、地理区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地方农业转移人口的接纳能力和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为了充分发挥各地的优势和特色,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每个县城可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以“一县一策”为导向,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农业转移人口接纳规模,并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统筹,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
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得到落实。此外,可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助力“后进地区”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从而提升县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整体质量。
强化政策资金扶持 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驾护航
2022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为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提供了财政保障。
各省市级财政部门可邀请相关专家对此办法中的奖励资金用途、分配原则、测算方法等进行全面解读,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中央财政资金落到实处。
同时,各基层财政部门应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有财政资金,一方面,增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合理布局,提升相关设施的承载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大力支持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文/赵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