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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农业保险保障能力 充分发挥保险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张峭
发布时期:2022-5-20 16:35
阅读:1336 回复:0
提升初级产品保险保障水平。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一是积极推进粮食作物高保障保险试点。系统总结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前期试点经验,扎实推进试点范围扩大工作。试点省、试点县应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推进方案,并将试点绩效纳入政府经济社会综合发展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范围之内。二是加大大豆油料作物保险财政支持力度。以东北和黄淮海等大豆优势产区为重点,推动大豆保险扩面提标,加大保险对大豆和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新农艺推广的支持力度,助力大豆油料作物增产和扩种。三是扩大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针对地方特色农产品面临风险特点开发新险种,并将其纳入政府“以奖代补”保险覆盖范围,促进菜、蛋、肉、奶等民生产品稳价保供。

推动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工作扎实落地。我国农业生产风险评估与保险费率分区较为滞后,已引发农业保险经营中道德风险、逆选择、高赔付和高费用等问题。建议在工作进程上,先以正在实施的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的险种为重点,2022年底完成试点省三大粮食作物生产风险区划图和基准费率表,并应用于农业保险产品定价和保费补贴中,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生产风险评估和保险费率分区全覆盖。在工作精度上,原则上将农业生产风险评估和保险费率分区的空间单元落实到县市级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延伸到乡镇级水平。

加快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基金建设。当前,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趋强,旱涝灾害频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压力明显加大。建议加快国家层面农业保险大灾基金建设步伐。加强顶层设计,按照直保、再保、大灾基金、紧急融资等多层分散模式,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参与、全国统筹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基金,提高应对全国性、区域性极端特重大灾害风险的能力。加强工作机制保障,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大灾基金运行机制设计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加大现代科技在承保理赔中的应用。承保理赔不规范、定损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影响参保农户的获得感和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为加强农业保险精确承保精准理赔,应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农业保险业务中的应用。加强农业保险相关数据共享。打通国内卫星遥感、土地确权、自然灾害、动植物疫病和保险业务数据的共享服务渠道,降低农业保险数据获取成本,加速农业数据与农业保险业务深度融合。制定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科技应用标准。编制农业保险科技应用的验标、定损与测产相关技术规范,统一规定科技应用的技术流程、采样规则、技术指标、结果形式和精度要求,保障遥感等科技评价结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建立农业保险损失核定委员会。各地因地制宜建立政府主管机构授权的农业保险损失核定委员会,对出现重大意见分歧的遥感评估结果进行核定。同时,设立第三方专业技术鉴定机构,接受政府核定委员会委托,对科技公司或保险机构制作的农业保险损失评估结果进行技术审验。

加强农业保险在促进农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作用。农业保险要对标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新需求,不断扩展服务范围,从服务一产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建议树立综合风险管理理念,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整体视角把握农业保险,提供覆盖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专项保险服务。鼓励保险产品创新,针对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风险和新需求,开发保障产业链畅通和产业融合发展诸如农产品储运保险、土地流转保险、电子商务保险和乡村旅游保险等特色化农业保险产品。加大“农业保险+”服务供给力度,推动农业保险与担保、信贷、期货等金融工具的深度融合,提升保险金融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综合效能。

作者:张峭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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