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收
2021年,吉林省脱贫群众人均收入达到12079元,同比增长20.1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脱贫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自主增收能力明显增强。全省脱贫地区农民收入达到12906元,同比增长12.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全国农民收入增速1.8个百分点。
帮扶
吉林省开展两轮“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摸排整改提升专项行动,保持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失学辍学;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住院、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保持在90%和80%;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众动态新增危房5060户全部完成改造;脱贫人口饮水安全保持全覆盖,51个县初步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县级统管。
实施产业帮扶项目558个,带动脱贫人口42万人。光伏扶贫收益累计到位15亿元,受益脱贫人口26.15万人。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1.29万人。全省脱贫人口享受低保政策21.04万人,农村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14.2万人,发放60周岁以上脱贫老年人补贴22.01万人。
政策
吉林省筹措使用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衔接资金37.5亿元。确定13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县均获得财政衔接资金1.29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2.4亿元。深化8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建立长春—延边省内帮扶协作关系,启动“万企兴万村”吉林行动。与8家在吉银行签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合作框架协议,当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5510亿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8106户3.12亿元,脱贫户“6+N+1”产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8670万元。
建设
2021年,吉林省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省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3%,乡级行政区5G通达率98%,县域内医疗就诊率达到90%以上。创建首批包括374个脱贫村在内的1022个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村。
产业
据了解,脱贫攻坚期吉林省累计建设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类产业帮扶项目5485个,全省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50家、农民合作社8.2万家、家庭农场14.5万户;创建省级产业园区51个、脱贫地区占了1/3以上;2.6万名产业发展指导员全部转化为乡村振兴指导员;培训农业经理人、专业农机手等乡村振兴领军人才2800余人;组建54支科技特派员专家队伍和22个产业技术专家组,招募83名农技特聘员;为1489个脱贫村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6000余人。
同时,依托订单生产、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就地务工、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方式,70%以上的脱贫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截至去年底,乡村产业已累计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09.2万户次。通过产业赋能,80%以上的脱贫户接受了生产指导和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