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地区重点发展,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
《意见》将县城分为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还提到了人口流失县城。如何理解这种分类?
对于中国的农村地区、县域经济要差异化发展,本质是经济地理的问题,要具体分析县城在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处于的位置。部分县城靠近大城市,靠近沿海,就可以工业化、城市化,融入以大城市为核心的辐射范围,而远离沿海,远离大城市的县城可以更多的承担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防安全等功能。
有的地方人口流入,有的地方人口流出,实际上是一个大国建设统一大市场必然会出现的格局。因此,这次文件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按照经济功能做了仔细的分类,并分类提出未来发展的方向。
不过,现在也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这份文件是要搞小城镇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已经出现的大城市和大城市发展为都市圈的趋势背道而驰。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此次文件的出台,我认为是决策部门在认识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体系方面,对于客观经济规律的把握越来越科学,越来越能够做到尊重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城市发展的规律,从这个意义上,作为学者是非常高兴看到这样的进展,与此同时,也建议所有的社会公众能够准确把握这份文件的精神,一些地方政府也要准确地看到自己所在的地方或县城,是属于哪个分类,从而采取适合本地发展的路径,不要跑偏了。
作者:陆铭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