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力以赴推进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日前,农发行面向全系统发出《关于争当金融服务种业振兴主力军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种业振兴力度,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为引领,从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把握种业振兴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紧迫性,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种业的使命担当,聚焦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等,全力以赴推进种业振兴。“十四五”期间,农发行累计安排不低于 1000 亿元投贷联动资金,为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
《实施意见》强调,要扩大金融服务种业振兴覆盖面,加大对种业振兴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一是支持种业科技创新。重点支持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大粮食作物和特色作物育种联合攻关;支持开展主要粮食作物、蔬菜、生猪、奶牛等种源攻关;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花生等油料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等。二是支持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突出重点支持“农作物种子企业阵型”企业;支持培育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产业带动力的领军企业;支持培育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企业。三是支持筑牢种业根基。积极支持海南南繁、甘肃玉米、四川水稻、黑龙江大豆种子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建设;支持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支持生猪、奶牛、水禽等供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国家和省级现代种业产业园建设等。
《实施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服务种业振兴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加大优惠政策力度。对种业业务给予优惠贷款利率;对新发放种业贷款FTP价格优惠50BP;对纳入省级(含)以上“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国家级种子基地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现代种业产业园项目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二是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具备农发行信贷制度规定条件的重点企业可酌情下调准入信用等级,用信时可不作资产负债率硬性要求;对重点支持或主要支持企业积极推行组合担保方式;积极拓宽品种权、土地经营权、养殖设施、机械设备等抵质押在内的增信措施,提高企业融资便利性。三是加强客户营销服务。积极开展客户大普查、大走访、大营销,坚持融资融智,综合运用存贷款一体化营销、前中后台协同营销等方式,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方案。四是强化融资模式创新。创新运用“龙头企业带动+种业科技成果应用”模式,积极推进“园区基地+”“龙头企业+基地县”等模式,积极复制推广“农机贷”等模式,为种业振兴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五是发挥投贷联动效应。用好用足投贷联动优惠政策,增强农发行和参控股公司业务协同联动,开展种业投贷联动客户资产负债一体化营销,加大对种业优质客户的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