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能力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切实推进乡村治理。近年来,平坝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主动探索,立体构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金字塔治理模式,织密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出一条乡村治理新路径。
夯实自治塔基,以自治强心增活力。培育村民自治能力,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各村建立群众工作室、党代表工作室,让群众全程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组建村民“议事会”,设立“说事日”,让群众说事议事,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和决策程序;完善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全区111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行,2021调处案件1784件,调处成功1760件,调处成功率99%。其中诉前调解委员会共调处1419件,交调委员会共调处252 件,医调委员共调处6件;12家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极大降低了在城乡建设领域、特别是在“违建拆除”中因程序不合法、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造成负面效果。
做精法治塔尖,以法治正心强保障。平坝区结合实际,对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2021年出台了《安顺市平坝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突出重点对象,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天网工程落地落实,完善调解、仲裁、信访、行政复议、诉讼等相互协调机制,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9场,线上线下培训2000余人次。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全区81个村(居、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造了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普均等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法治观念,维护社会环境稳定和谐。
塑造德治塔身,以德治润心扬正气。培育农村德治建设,创新乡风文明,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因地制宜推广塘约村“红九条”“黑名单”管理模式;抓实村组干部述评、驻村干部讲评、人民群众点评,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热情;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营造文明乡村创建氛围,评选出最美平坝人32名,推荐身边好人31名,“文明家庭”95户,“巾帼文明岗”29家,培育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激发群众争当文明先锋,营造向典型学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