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乡村人才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备要素和重要资源,是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推动力量和重要保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交汇点,突破乡村人才困境、打造一支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的乡村人才队伍,历史性地成为当前三农工作中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乡村人才振兴具有全局性重大现实意义
乡村人才振兴事关我国乡村全面发展繁荣的大局,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从现实看,乡村人才振兴的全局性战略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巩固,必须进一步全面提升乡村人才素质。脱贫攻坚通过高强度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导入极为有力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物质资本和金融资本积累,实现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但比较而言乡村人力资本改善速度相对较慢,乡村人才发展能力提升不够明显。同时,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市场适应能力、新技能掌握能力等普遍较弱,大多仍然从传统农业经营收益中获取有限收入,依然存在返贫致贫的潜在风险。实践表明,人才素质提升是对“脱贫摘帽”农户生计改善最为持续的举措,是阻断代际贫困传递的关键路径,因而必须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推进乡村人才素质提升,促进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
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推进,亟需构建乡村人才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乡村振兴的顺利实施需要“人地钱”要素的系统性保障,但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我国乡村人口非均衡流动特征明显,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单向离土进城使农村老龄化、空心化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加剧乡村内部人才短缺矛盾,而且难以吸引外部人才有效进入,导致无法满足农业提质发展和农文旅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成长的专业型、综合型、技能型等多元化人才需求,对乡村全面振兴的制约性日显突出。因此,乡村振兴亟需构建人才培育、吸纳、激励等制度机制,汇聚更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的有序拓展,需要畅通人才返乡下乡制度通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不能“就农论农”,而是必须将城市和乡村纳入统一的制度框架,促进更多要素向乡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推动城乡融合是新时代我国城乡发展进入全新阶段的重大战略举措,其核心要义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矛盾,构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其中,更大力度推进城市人才返乡下乡不仅可以有效缓解乡村人才短缺矛盾,而且能够以人才为载体,牵引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等关联要素导入乡村,使乡村要素总体数量增加、组合结构优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持续性动力机制加快形成。从根本上看,构建城乡融合新格局迫切需要打通城市人才进入乡村的制度通道,形成外来人才与乡村本土人才的共生成长格局,有效弥补乡村发展短板,实现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
乡村人才振兴面临不容忽视的现实挑战
人才是乡村发展的核心要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依托,但当前乡村人才外流、人才难留、人才匮乏等又是普遍存在的突出矛盾,尽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乡村人才“双重矛盾”和“两大脱节”并存的现实,构成了乡村人才振兴不容忽视的困境与挑战。
乡村人才数量不足矛盾尖锐。乡村产业形态升级、治理结构优化等需要数量更多、结构更多元、发展更稳定的人才队伍。但一方面,乡村难以留住人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较大差距导致乡村青壮年、优质人才持续外流,尤其在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空心化”、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更为严重,谁来种地、谁来建设乡村的矛盾不断加剧。另一方面,乡村难以吸引人才。更多的就业机会、更高的发展平台、更完善的公共服务、更丰富优质的生活元素叠加于城市,相应地,乡村经济发展总体不足、人才成长空间有限以及公共服务保障缺失等,缺乏有效激励因素诱使更多外部人才逆向流入乡村。人才数量总体短缺,构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极具普遍性的基本矛盾。
乡村人才结构失衡矛盾尖锐。在人才总量短缺的同时,我国乡村人才结构性失衡矛盾也同样尖锐。一是年龄结构失衡。农业劳动力“老龄化”问题突出,青年人基本脱离农业生产环节,甚至部分青年人已丧失基本的务农技能。随着时间推移,乡村人才队伍断档问题将愈益显现。二是专业结构失衡。现有乡村专业技术人才以本土为主,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接收新知识新技能较为困难。同时,其知识结构主要集中在种植养殖生产环节等较为有限的领域,掌握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电商、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等全产业链环节的专业人才短缺。三是层次结构失衡。乡村振兴背景下对乡村人才需求多元化还体现在人才层次亟需拓展和升级。就现实看,具有把握发展前沿、带动农户发展以及创新创业能力的产业发展带头人等乡村领军人才十分稀缺。
乡村人才培育与产业发展脱节。当前积极推进的农村职业教育、农业技术培训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素质农民成长,对缓解乡村人才不足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乡村产业持续迭代升级和业态创新,乡村人才培育与产业发展需求脱节的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人才培育与特色产业发展脱节。多数技术培训主要集中在区域内传统种养产业和转移就业等方面,针对近年来不断蓬勃发展的高附加值的特色产业覆盖有限,培训内容则侧重于生产环节,缺少对农产品加工储存、品牌营销等其他产后环节的专业培训。另一方面,乡村人才培育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脱节。培训资源配置没有跟进最新的产业融合发展趋势,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康养、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方面缺乏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化技能培训。
乡村人才培育与小农户带动脱节。确保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但当前乡村人才培育中“亲大农、远小农”倾向较为明显。一是主体培育脱节。现有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主要锁定的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小农户参与度较低,难以直接分享支持高素质农民成长的优惠政策。二是利益分配脱节。许多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只是保持土地租赁和就近务工的单一关系,并未形成利益共同体,小农户收入低水平固化,不能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产业增值收益分配。三是组织带动脱节。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对小农户的带动、服务和支持仍显不足,合作机制缺失使小农户孤立式生产、分散化经营的现象仍然普遍。
突破乡村人才振兴困境需要创新实现路径
当前,乡村人才振兴己经受到广泛重视并取得重要的实践进展,当务之急是需要系统总结已有经验,瞄准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大力度地推进政策调适、政策创新和政策完善,不断创新乡村稳才引才育才聚才的实现路径,探索促进更大规模的高素质农民快速健康成长。
强力培育乡村本土人才。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以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本土人才为重点培育对象,创新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模式,通过职业认证、定向扶持和社会保障强化政策激励,培养一支不仅懂技术善经营,而且示范带动性更强的乡村产业领军人才。另一方面,应切实建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除了进一步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强化村干部发展激励之外,当前还特别需要根据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新的需要,加快培育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全力打造真正懂农业、爱农村和爱农民的乡村骨干人才队伍。
大力吸引返乡下乡人才。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外部环境,重点从用地、融资、税费等方面予以精准有效的政策支持,促使返乡农民工能够成长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要结合农村改革的深度推进和成果的充分应用,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体系,为城市人口下乡投资农业和建设乡村提供有效的产权保护激励,使越来越多的“新村民”能够顺利融入农村,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创新性开展柔性借智引才。要以人才“不为所有,但为所用”为基本遵循,通过制度机制创新引导更多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龙头企业以产学研结合方式进入农业农村,建立农业科技人员多元化、轮换式的短期人才服务格局,有效破解目前农村科技人才引不来和留不住的双重困局。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探索完善乡村志愿者制度和社工义工制度,搭建制度化的柔性平台,吸引更多类型的人才进入乡村发展,汇聚更强大的社会力量弥补乡村振兴的人才短板。
优化乡村人才培育方式。乡村产业发展更强调实操性,更注重经验知识积累和传承。同时,现有乡村人才大多文化学历层次不高,实践型教学更能提高培训实效。因此,乡村人才培育应更加突出实践性特征,依托农业产业园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和基地设立实训点位,将培训课堂搬到农田,聘请优秀产业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为实践案例的农民讲师,建立起以“田间”为课堂,以“干中学”为特色的农民培训方式,让参加培训的农民在实战环境中增加知识,提升技能,从而提高乡村人才培训质量和效率。
多层次打造复合型乡村人才梯队。应当整合“政校企”多元培训资源,促进多元培训主体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多层次打造复合型乡村人才梯队。一方面联合农业高校、农业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建设集教学、培训、实践、创业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共享型实践平台和培训体系。另一方面分层次完善“实用型+领军型”多层次人才梯队。对于实用型人才,侧重于实操性技能培训,在课程设置和培训方式上,倾向于田间教学和实践锻炼;对于领军型人才,采用“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结合方式,除需掌握必备的实操技能之外,还需把握技术原理、产业前沿、市场趋势、法律政策等更为专业的知识。同时完善领军型人才遴选、评价与激励机制,要重视从实用型人才队伍中选择具备一定学历基础、年龄合理、联农带农效果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高素质农民等作为领军型人才加以重点培育。
健全乡村人才持续发展机制。乡村人才培育必须注重构建可持续发展机制,要促进能力提升与延伸服务相衔接,实现“培养链”与“发展链”双链融合。在系统化构建人才培训体系基础上,强化后续技术指导和综合跟踪服务,多方位支持参与培训的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放大和延伸人才培训成效。构建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协同机制,由政府从土地流转、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等方面对参与培训农民进行政策倾斜。同时引进社会力量为其提供后续创业所需要的资金、渠道、品牌等附加服务,拓宽人才发展空间和“绿色通道”,促进乡村人才培育完成从理论到实践、再到市场的发展递进蜕变。
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后续储备。乡村人才培育能否具有持续性的关键,在于能不能制度化地建立高素质农民的后续储备队伍,有效解决农业发展“后继无人”的突出矛盾。因此,高素质农民培育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育“现役军”,强化乡村人才的能力建设,不断扩充现有高素质农民队伍。又要以战略眼光建立“后备人才库”,应充分关注有潜力的涉农人员,挖掘潜在的农业从业者,按照从业意愿和能力素质,将下乡市民、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农业院校学生等涉农群体分级纳入高素质农民后备管理体系。特别是要创新青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与本地职高、高校等合作,为有从农意愿的农业大中专学生先期开设现代农业的专业课程,引导职业定位和职业规划,从而有效建立乡村后备人才的培育机制。
进一步强化乡村人才带动效应。应积极探索乡村人才的多元利益联结机制,以互助合作为依托强化对小农户的有效带动。要改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传统的“土地流转+就近务工”的简单化合作模式,重点通过订单生产、利润返还、入股合作等模式创新,让有技术、有能力的农户加入到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环节,建立更加稳定、持续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发展共享共赢。要特别鼓励和倡导联合组建合作社,通过品种、技术、农机、销售、品牌等生产经营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抱团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要鼓励高素质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股权合作、服务配套等合作机制,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统筹、利益协调、服务供给等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成长提供发展保障。
作者: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郭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