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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即将出台,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来源:国新办
发布时期:2022-2-25 11:51
阅读:1324 回复:0
2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有媒体提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建设方面有哪些新布局、新要求?

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即将出台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表示,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即将出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总结各地做法的基础上,对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重点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乡村建设一个基本的目标,就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让农民就地逐步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在目标和标准上调门不要定得太高,水平、标准、档次可以因地而宜、高低有别,重点是保证基本功能,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农村道路、供水、用电、网络、住房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特别是对于那些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于生活的设施,比如农村道路、仓储冷链和物流设施等要优先安排,加快建设。

二是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推进乡村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期盼干的抓紧干,农民愿意干的带着干,农民不愿意干就先放一放、缓一缓。充分认识乡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立足村庄基础搞建设,注重保护传统村落,保留村庄风貌、形态、肌理,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三是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搞乡村建设不能自上而下定指标、下任务,关键是要把农民组织动员起来,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应该干的要尽量交给农民干,特别是农民户内和房前屋后的事,比如农村厕所改造、庭院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等,这些主要是农民自己的事,可以放手发动农民群众来干。政府重点做农民干不了、干不好的事,比如农村改厕涉及的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以及村庄公共环境整治,这些事情政府必须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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