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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谋划 生态保护和修复“1+N”规划体系将形成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发布时期:2022-1-1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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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出台两个15年长期规划,下一步,将如何推进这一系列规划落实落地?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编制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等9个专项建设规划。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印发《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同时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编制其他7项专项建设规划。这7项专项建设规划近期也将陆续出台,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出台的2个专项规划共同构成生态保护和修复“1+N”规划体系。

生态保护和修复“1+N”规划体系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下一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落实:

一是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加强相关专项和支持政策间的衔接配合。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多层级、多领域资金,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投向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集中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项目多重效益。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商有关部门修订印发了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两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并配合国家林草局制订了两项相关指南。我们将以此为依据,督促有关地区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范围、内容及支持标准,规范有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科学系统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三是完善项目监管。利用重大建设项目库,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大力抓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推动重点项目带着矢量坐标数据申报和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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