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建设报》报道,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在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81个样本县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评价内容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4方面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详细指标附后)。《通知》明确,各省(区、市)和样本县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评价内容。
据介绍,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由部级和省级专家团队构成。部级专家团队负责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完成全国评价报告,并分片区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省级专家团队负责赴样本县调研收集数据并进行研究分析,撰写本省和样本县的评价报告。
住建部要求,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协调样本县及所在地级市配合省级专家团队开展评价工作,负责审核本省和样本县的评价报告,并对省级专家团队给予必要的经费等支持。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协调提供样本县所在地级市相关指标数据,指导样本县用好评价结果推进乡村建设。样本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部门分工,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乡村建设评价包括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分析评估、形成评价报告等步骤进行。乡村建设评价报告按全国、省和县三个层面梳理形成。省级专家团队负责完成省和样本县的评价报告,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住建部。部级专家团队负责完成全国评价报告,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送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