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背景
村庄更新是一项长期社会实践工作。德国 循序渐进型模式是将乡村治理看做一项长期的社会实践工作,在这过程中,政府通过制度层面的法律法规调整,对农村改革进行规范和引导,逐渐地将乡村推向发展与繁荣,以德国的村庄更新为典型。
2、发展阶段
德国的乡村治理起步于20世纪初期,其中对于村庄更新是政府改善农村社会的主要方式,历经了不同的发展阶段:
1936年,政府通过实施《帝国土地改革法》,由此开始对乡村的农地建设、生产用地以及荒废地进行合理规划。
1954年,村庄更新的概念正式被提出,在《土地整理法》中政府将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作为村庄更新的重要任务。
1976年,德国在总结原有村庄更新经验的基础上,不仅首次将村庄更新写入到修订的《土地整理法》,而且试图保持村庄的地方特色和独具优势来对乡村的社会环境和基础设施进行整顿完善。
德国村庄更新的周期虽然漫长,但是所发挥的价值和起到的影响都是深远的,对于乡村治理来说,这种对村庄循序渐进的发展步骤更能使农村保持活力和特色。
3、模式总结
循序渐进型模式是针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需要不断调适现行的乡村治理目标、方式和手段,以求实现农村社会的整体效益,这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在循序渐进型的乡村治理模式下,政府通过宏观上的规划制定和综合管理,依靠制度文本和法律框架促进农村社会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