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脱贫完成后,乡村振兴成为中国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通过系列专题报告对乡村振兴加以研究,本文是系列第一篇,聚焦于日韩经验。韩国通过新村运动,在短短20年时间就实现了西方发达国家用时近百年的农业现代化。日本亦通过乡村振兴实现乡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中国和日韩同处东亚,三个国家在资源禀赋、农业特征和历史文化等方面也都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日韩是中国推进乡村振兴时可借鉴学习的成功典范。
1. 韩国新村运动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由时任总统朴正熙推动和主导,他把新村运动定位为一场追求更美好生活的运动。
韩国推动新村运动的原因:一是韩国在第一和第二个五年经济发展计划中,工农业发展失衡,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二是通过农村房屋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消化过剩工业产能。三是顺应农民建设家园的诉求,以获得政治选票。
韩国新村运动的主要举措:一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农村房屋。二是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三是在政府主导下引进和推广高产量的“统一水稻”,扩大农业机械使用,加快农业现代化。四是注重对新村运动基层领导的培养。五是在财政资金投入到新村运动的同时,还注重调动农民出资建设的积极性,新村运动中财政资金占比只有35%。六是基层农协在新村运动中扮演着金融服务供应商的角色。
2. 日本乡村振兴开始于1953年,1961年加速。
日本乡村振兴的原因:一是日本在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压低农产品价格,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二是1945年到1960年日本城镇化快速推进,导致农村出现空心化问题。日本乡村振兴的主要举措:一是通过“振兴八法”,日本明确了中长期发展目标。二是财政政策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支持。三是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首创“一村一品”模式。四是通过乡村支援员制度和乡村振兴支援队,挖掘内部人才和输送外部人才。
3.日韩这两个东亚邻居给中国的乡村振兴提供有益启示:第一,细化乡村振兴目标,并据此确立详实且可执行的规划。第二,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并不冲突。乡村振兴不是为了把人留在农村,而是要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中国和韩国均面临人均耕地面积少的问题,推动人口向城市转移,增加农村剩余人口的人均耕地面积,是提高农业产出率的必要举措。第三,乡村振兴所需资金来源应以市场为主、财政为辅。韩国新村运动虽由政府主导,但资金主要来源于乡村自筹,日本同样如此。中国农村已经全部脱贫,农村房屋和基础设施远好于新村运动初期的韩国,将大规模财政资金投入农村的必要性不大。目前地方政府普遍面临债务压力,推动乡村振兴更应注重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第四,中国应该加强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可以综合日本乡村支援员制度和韩国新村运动培养方案,从农村内部挖掘出人才,再进行农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让他们能够胜任乡村振兴的领导工作。
日韩这两个东亚邻居振兴乡村的经验,给中国提供了一些有益借鉴:
第一,细化乡村振兴目标,并据此确立详实且可执行的规划。韩国新村运动虽从上世纪70年代的政府主导,转变为80年代的民间主导,但每个阶段都确立了预期要达到的目标,并据此制定了详细的推进计划。比如1970年到1978年,首要目标是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韩国政府在确立各类项目的优先级后,陆续完成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日本也是立法和规划先行,通过“振兴八法”明确了中长期目标,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等机构都有负责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政策和规划的部门,通过法律制度保障相关政策和规划目标可落地执行。
根据2018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国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是在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建议可将这些目标更具体化一点,明确时间节点,或者有量化的考核指标。可供参考的是此前脱贫时提出“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与此同时,还应根据时间节点或者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规划,确保能够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
第二,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并不冲突。乡村振兴不是为了把人留在农村,而是要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韩国1971年开始新村运动时,城镇化率为55%。而中国2019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4.4%。和1971年的韩国一样,中国也有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进而提高农村剩余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诉求。这是因为,中韩两国人均耕地面积都较少,人均耕地面积提高后,可以发挥出规模优势,提高农业人口的人均产出率。但在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也要避免像日本这样,过快城镇化导致农村空心化,从而造成农村有效劳动力不足。中国当前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大于1960年的日本,更应该注意这个问题。
第三,乡村振兴所需的资金来源应以市场为主、财政为辅。韩国新村运动初期,农村处于极度贫困状态,但即使如此新村运动投入资金,来源于政府的也只有35.1%,主要来源其实是村庄自筹。日本乡村振兴同样如此,即使是1985年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达到了26462亿日元,它也只占当年日本总财政支出的5.1%,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则更低。2020年中国农村已全面脱贫,农村房屋和基础设施远好于新村运动初期的韩国,大规模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村的必要性不大。加之地方政府现在普遍面临债务压力,在推动乡村振兴时,更应该注重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而不是一味地将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
第四,中国应该加强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尽管日韩的做法有些不同,但都很重视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已经结束的全面脱贫相比,中国乡村振兴的目标更多元化,对基层领导的要求也更高。可以综合日本的乡村支援员制度和韩国的新村运动培养方案,从农村内部挖掘出人才,再进行农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让他们能够胜任发展特色产业、一村一品等任务的领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