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建立粮食安全生产协调机制,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2021年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不低于3308万亩,“十四五”期间粮食年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扩大水稻等口粮种植面积,拓展特色旱粮产能,粤东粤西地区重点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发展蓝色产业带渔港渔业经济,粤北地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各地级以上市要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推进水果标准化种植,建设热带优质水果、落叶水果产业发展带。稳定蔬菜面积,推动蔬菜产销区域合作,促进季节、区域、品种结构均衡。推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引导花卉、苗木、茶叶、油茶、南药等特色产业做精做优。支持糖蔗、天然橡胶等产业发展。培育农产品贸易新动能,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农业交流合作,支持农业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产业链。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强力推进农田质量提升。建立耕地“田长负责制”,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定在1350万亩以上。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攻坚行动,开展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60万亩。实施新一轮垦造水田行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健全农田管护机制,落实管护奖补经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包撂荒耕地参与高标准农田、垦造水田后期种植管护。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开展撂荒耕地整治,各地级以上市2021年完成50%存量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消灭”15亩以上的连片可复耕撂荒耕地,到2023年可复耕撂荒耕地全部复耕。推进残次果园及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条件的地块恢复为耕地。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监管,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机制。强化土地流转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等,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打好种业翻身仗。实施种业翻身仗攻坚行动,制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重点推进种质资源深度鉴评、重要基因挖掘和地方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利用,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种质资源库(圃、场、区)。推进种业创新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广东(深圳)现代生物育种创新中心、广东南亚热带种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水平,加快打造广州、深圳国际种业硅谷(中心)。实施“现代种业”重大专项,重点开展白羽肉鸡等种源“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良种科研联合攻关、种猪等重点领域育种攻关,以及优质稻等优势领域攻关研究,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支持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前沿育种技术研究,以及现代生物技术研究及其选育新品种的生物安全评价,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快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支持广州公猪和淡水鱼、茂名荔枝和罗非鱼、湛江对虾、云浮畜禽和南药以及清远麻鸡、雷州半岛二线南繁等重大基地建设。深化科企融合,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组建广东种业集团公司,内设种业创新研究院,引导重点农业院校、优势科研单位和首席专家团队加盟。开展国内外种业交流合作,强化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良种推广和成果转化。建立种业投入机制和种业创新机制,加快种业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实行种业专家“揭榜挂帅”制度。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积极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改造工程、撂荒耕地水利工程,加强“五小”农村水利设施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加快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应用推广,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75%。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等建设,支持深圳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开展科技产业一体化创新转化行动,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巩固推广“院地合作”模式,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加大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等机具补贴力度,强化智能农业装备研发推广,支持深圳探索建设现代农业装备研究平台,到2025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强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深入打造“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探索建设现代种业、设施装备、数字农业等功能性产业园,打造区域性农业产业集群,到2025年培育100个省级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300个农业专业镇,创建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及农业产业强镇,组织开展农业产业链“链长制”试点工作。强化现代渔业产业示范区和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深圳国际食品谷、中国(深圳)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等建设。构建以产品为主线、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集成一批先进适用的综合体,打造一批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保障优质农产品供给。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到2025年打造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400家。推进家庭农场提质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5年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做大做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到2025年培育10个品牌价值超100亿元的区域公用品牌。强化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支持韶关、江门、肇庆市和16个县(市、区)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反映全产业链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
推动畜牧业和水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小散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型、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小型屠宰厂(场)向现代化屠宰企业转型、调畜禽向调肉品转型。将畜禽产能、规模化率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推进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升级改造,打造养殖、屠宰、加工配套产业链,推动畜牧业工厂化、园区化、产业化发展,推进小型屠宰场点关停并转和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大湾区百万亩鱼塘绿色转型工程,纳入珠三角“五美”专项行动范围,引领内陆渔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推广集装箱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等新模式。实施渔港建设攻坚行动,落实港长制,到2025年建成20个区域性中心渔港。优化近海滩涂养殖和捕捞业,落实海域使用金征收降费和渔港渔业产业园创建等扶持措施,实施海洋牧场建设重点攻坚战,提升深海网箱养殖能力。有序发展远洋渔业,组建远洋渔业集团,提升远洋渔业综合实力。
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数字农业发展专项行动。将数字农业、数字乡村相关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作为新型职业农民适用技能培训的必修课。强化农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信息运用成本,探索将数字农业装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鼓励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遥感、人工智能等在农业领域中的应用与创新。加快农业生产、乡村治理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搭建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培育数字农业社会组织和专家队伍,组建广东数字农业发展联盟。大力培育数字农业创新团队,创建广东数字农业试验区,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重点,推进数字农业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一批覆盖农业全产业链条的数字农业硅谷。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无人农场、5G智慧农业试验区、科创园建设。建设一批数字农业试点(示范)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实施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推进国家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加大农业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双控”要求,实行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5。加快珠江、韩江、鉴江、漠阳江等重要流域以及新丰江等重要水库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增殖放流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促进自然水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大近海滩涂养殖污染治理力度,逐步减少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完善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疫情和农药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全面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追溯体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及饲料“禁抗”。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探索实施化肥、农药实名制、配额制购买和经营。建立农业外来物种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开展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和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构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深化海洋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本文节选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