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考核机制。指导脱贫县统筹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扩大中央财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边缘户、一般户的贷款支持。同时,把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强化产销对接服务,构建农产品营销长效机制。逐步扩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项目实施规模,开辟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绿色通道。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建立稳定产销关系。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提升产业联农带农能力。在扶持项目、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鼓励东部地区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打造产业化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