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可申报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申报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申报内容:典型服务组织、典型服务模式、典型经验做法
典型服务组织—在农业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服务专业户等各类服务主体中,发展形成的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机制健全、服务手段先进、服务效果明显的典型服务组织。
典型服务模式—各地在推动服务组织创新服务形式(包括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服务等多种形式)、拓展服务领域(包括粮食等大宗农作物、经济作物和畜禽产品等多个领域)、延伸服务链条(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等方面,探索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服务模式。
典型经验做法—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创新模式方法、推进资源整合、引入社会资本等方面,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特别是金融保险机构在创新方式手段、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申报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各地申报
申报数量:每省择优推荐2—3个典型
推荐方式: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
往年可申报项目——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试点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申报主体:省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
试点方式:试点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者政府支持农业生产者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支持环节:重点支持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的深耕深松、农作物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环节,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支持资金投入量大、技术难度高,单个农户做不了的工厂化育供苗、烘干储藏等现代农业技术集约运用环节,促进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外部性特征强、单个农户作业效果差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环节,促进农业防灾减灾;按照综合养分管理要求,支持探索畜禽粪污有效储存、收运、处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的有效模式。
选择试点县:应主要依据以下原则: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具有一定优势,有利于整乡或更大区域整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基础,运行机制、技术路线基本成熟,有利于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的县,要优先选择配套相关财政、土地和金融政策的养殖大县。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性高,农民接受社会化服务意愿强。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的省应至少选择2个试点县。
试点范围:在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试点省)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两批相同)
往年可申报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申报主体: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试点方式:围绕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和当地特色主导产业,集中连片开展社会化服务,服务方式进一步聚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象进一步聚焦服务小农户,服务环节进一步聚焦农业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和农民急需的生产环节。。
支持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服务主体,并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