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产发〔2020〕341号)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税务局《关于培育发展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进一步深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意见》(内农牧产发〔2018〕88号)规定,经旗县组织申报、盟市推荐、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专家评审、自治区推进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联席会议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第二批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12月25日-27日),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推进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471-6652297;13848140571。如有违法违纪问题,请提供相关证据向农牧厅机关纪委反映,电话:0471-6651837。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