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决定的,这是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指导思想。同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开宗明义指出,三农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须臾不可放松,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最需要创新的即是生产关系领域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世界近代史上形成的现代农业模式已经演化为三个异质性很强的不同类型,支撑三类模式的经营体系也有很大不同:第一种是以美加澳为代表的“盎格鲁美利坚模式”的大农场农业,因殖民化形成资源广大的客观条件而得以实现农业规模化和资本化,对应的主要是公司、大农场主为经营主体的农业经营体系。第二种是以欧盟为代表的“莱茵模式”的中小农场农业,因欧洲人口增长绝对值大于移出人口绝对值而致使资源愈益有限,只能实现农业资本化与生态化相结合,形成与农业生态化高度相关的绿色社会运动,其60%以上农场由兼业化中产阶级市民作为经营主体。第三种则是以中日韩为代表的“东亚模式”农户经济,因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而唯有在国家战略目标之下的政府介入甚至全程干预,日韩有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通过对农村人口全覆盖的普惠制的综合性合作社体系来实现社会资源资本化,才能维持三农的相对稳定。
新时期需要新格局。相比世界范围内的现代化农业,中国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走深走实“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把以往粗放数量型增长改为质量效益型增长的生态经济。这意味着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需要有重大调整,以符合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现代化农业要求。
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此次一号文件在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方面除了内含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农户、龙头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外,还特别强调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以及“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由此来看,“三位一体”和“市民下乡”都是符合现代农业生态转型和质量效益提升的关键措施。结合既有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最可资借鉴的是莱茵模式的中产阶级市民为主体及东亚模式的“综合性合作社”为主体;同时,应逐渐弱化以往较多采纳美国模式的“大农场”经验的制度成本。
从新时期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努力方向上,还可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拓展:
一是通过“深化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大力发展以重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为微观经营主体的社会企业,培育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经济主体。
生态文明新时代,绿色农业的生产力要素构成发生了从平面向立体空间的结构性扩充,拓展为内涵更丰富的山水田林湖草沙等,这些符合生态经济的新生产力要素具有典型的非标性、整体性和公共性,其产权边界与村社地缘边界高度重合,因生命共同体而具有内在结构性黏连而不可分割。因此,对现代生态化农业资源做开发要以整体系统的方式体现其价值实现过程,在对应的生产关系上应符合生态转型的空间资源开发和经营需求。
新生产力要素的整合开发需要回嵌到县域在地化的自然及社会之中,通过县域经济体系来加速生态资源的资本化进程。以生态资源开发为主线,实现县域经济综合发展,以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三变”改革为契机,培育县域生态资源资产经营平台,由“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合作社进行“三产融合”运作,做好乡村集体经济的公司化改制和符合在地化内涵的机制性建设,使县域的金融供给侧改革深度融合到农业供给侧改革之中,用地方金融过剩的头寸活化在地生态资源资产,实现整体性开发和生态收益共享。以往经验教训表明,唯有各级优惠政策用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才能让增加的产业收益主要留在县域,农民才有可能参与其中,获得更多收益。
二是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加速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的城乡融合体系。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增长和衍生的绿色消费,已经成为重要的“需求侧”变化,与之对应的供给主要是绿色产品和生态服务价值,这就客观上对现代农业提出高品质、绿色化和安全化的内在发展要求。因此,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通过需求侧来推动农业现代化。故而,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上需要将高质量的城乡融合体系作为重要推动力。
城乡需求和供给的平衡在于如何能将新生产力要素转化为生态产品和服务的新格局,实现城乡两大部类交易的国内大循环。为此,新时期以来,中央一直强化城乡融合的战略部署。
在生态化转型阶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应注重坚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路径,将空间生态资源内含的结构化要素体系与新业态的社会化创新相结合,体现生态资源的经济、社会、生态多样性功能,才能既实现生态文明对“生态经济”的转型要求,又能够在全球化危机之下完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战略性调整。
首先,加强数字科技带动业态创新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乡村资源资产的非标性困阻着城乡要素的交易。在中央持续深化建设数字乡村的意见下,可进一步建立县域范围内生态资源价值化数据库,通过区块链技术及可追溯体系与各类消费者大数据对接,将人民大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乡村生态产品及服务做精准化的整合。同时,在互联网技术且移动端设备相对成熟的条件下,社会化媒体工具的运用能够构建起生态产品的公平交易机会,促进结构优化。
其次,提供市民下乡与农民联合创业的有利条件。疫情之后,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出现了城市析出的过剩人才和社会资本回流乡村的客观趋势,从而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市民下乡的最大需求是食品安全、休闲、旅游和康养,与乡村的生态资源资产高度结合,能够促进休闲旅游、养生体验、教育文化等新业态及相关物业交易的增长,这些既符合生态文明多样化、非标准化特点,又内涵着促进农业产业生态化转型的要求。同时,单一农民很难依靠兼业形成的收入承担农业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多重风险,市民下乡意味着与农民联合承担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的风险损失。
最后,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的乡村振兴,应该强调生态产业化带动的社会企业创新。生态资源开发要充分尊重自身具有的在地性、整体性、公共性特征,其价值化过程要体现“空间正义”,使在地民众能够共享生态经济增值收益。这客观上决定了其经营开发方式不能沿袭追求私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产业经营路径,而需要能够追求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社会企业作为微观主体,才能弱化生态资源开发中的精英俘获和隐性剥夺。
三是破解城市各类人才参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的困境,培养适应现代农业经营的人才体系。
当下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的人才振兴,客观上面临着三重困境。首先是现代农业人才和农村劳动力都是被外部定价,其工资和收入是参照城市工业或服务业水平,在生产生活严重依赖货币的条件下,农业为主的经营收益或服务农村的工资水平难以支持不断增加的现金开支;其次是青年与在地文化和社会结构脱嵌,长期在外打工或就学的青年人受城市文化价值观念影响,与农村文化、社会关系发生疏离,难以融入村社的生产和在地生活,给农业就业人员带来社会压力;最后是外来新农人在地创业的财产关系具有不稳定性。这些都是阻碍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壁垒。
符合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人才培养需要整合多重资源和构建支撑体系,使人才重新融入到乡村的经济和文化活动中。首先是创新社会化主体参与现代农业的绿色通道,吸引乡贤、新农人、艺术家、媒体人、高校青年等各类具有新理念、新技术、新知识的城市人群参与农业农村发展,培育县域内部创新型农业业态,激活城乡人才要素流动。其次是要形成多方激励的配套制度和政策,为回乡或下乡人才构建财产基础和公共服务。结合集体经济组织“三变改革”设置人才股、技术股等,为下乡人才提供土地、宅基地等配套性的政策,使其与村社建立财产关系。同时逐步在适合的村社建立本土化的教育、医疗体系,保障下乡人才享有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最后要培育“在地性”与“公共性”兼具的共生文化,构建城乡融合和多元化发展的价值观及思维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和文化引导,转变人们对城市和乡村的观念,使回到农村和从事农业成为有尊严的工作,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从而为农业人才发展营造宽松包容的社会环境。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经济》202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