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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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才分类

发布时期:2020-2-15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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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才振兴是十九大后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但与此相关的研究早已有之。通过对涉及乡村人才振兴的政府文件和学术文献梳理总结,发现两者均未对乡村人才作出内涵式概念阐释,基本上都是通过列举的方式对乡村人才进行类型划分和研究。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我国乡村人才进行了简要划分,均指出乡村振兴需要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专业人才、农业科技人才和外来社会人才做支撑。学界关于乡村人才分类的研究是在官方构建的类型体系下进行的,但大都依据自身积累的乡村经验事实对其进行细化研究,提出了自己的分类方案。刘玉娟等[4]认为乡村基层干部、乡贤和致富能手是最常见的乡村人才,是乡村的领头雁,应当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郑军[5]从分类培养的角度出发,提出可按职业职能划分为管理、经营、科技、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综合执法等人才;相较而言,崔坤[6]的研究更為细致、分类更为合理,他用农业农村人才代替了乡村人才这一概念并对其进行阐释,即凡是根植于农村并且从事农业生产和为农民服务的“一懂两爱”人群都属于农业农村人才,主要包括农村乡镇管理队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村级干部管理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新农人队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新乡贤等,这一概念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我国“三农”工作的要求,具有深刻的时代印记。在实践层面上,山东省走在了前列,统筹建设农业科技人才、农村专业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乡土人才和农村创新创业人才等5支乡村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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