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 农业农村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定位是 “保供固安全、 振兴畅循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线则是 “强监管保安全, 提品质增效益”。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 等重要指示要求, 坚持围绕国之大者抓主抓重、 围绕中央部署落细落小, 坚持系统观念, 统筹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 守底线”“拉高线” 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 一起抓。
“十四五” 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目标是, 到 “十四五” 末, 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要稳定在98% 以上。农兽药残留标准达到 1.3 万项, 以安全、 绿色、 优质、 营养为梯次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绿色、 有机、 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稳步增长, 达标合格证制度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全覆盖。智慧化监管网络初步构建, 农产品追溯体系稳步推进,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 诚信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显著增强。要实现这些目标, 就要重点把握好 “底线、 供给、 责任、 手段、能力” 5 个方面。
(一) 要严防死守底线
坚持预防为主、 全程防控, 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当前,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个别生产经营者违规使用禁用药物、 不遵守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的行为时有发生, 重金属、 病原微生物、 生物毒素等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十四五” 时期, 要下大力气解决禁用药物使用问题, 同时要密切关注产地环境污染、 生物源危害及其他潜在污染物问题, 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 系统性、 链条式问题, 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风险。
(二) 要持续优化供给
要强化标准引领, 坚持保数量、 保多样、 保质量,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近年来, 我国加大了农产品认证力度, 绿色、 有机、 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 5 万多个, 但占上市农产品总量的比重还比较低。农产品供给多而不优, 大路货同质化严重, 分等分级少, 个性化产品缺。“十四五” 时期, 要围绕高质量保供, 统筹推进两个 “三品一标”, 生产方式上要大力推进品种培优、 品质提升、 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产品上要大力发展绿色、 有机、 地理标志农产品, 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
(三) 要压紧压实责任
要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质量工作考核以及延伸绩效考核作用, 压实 “三个责任”, 健全监管制度机制。近年来我国在完善监管制度方面下了很大工夫, 对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抓的比较紧、 压的比较实, 对规模主体也提了很多要求, 但是对个体农户的监管还是薄弱环节。大国小农是我国基本国情农情, 进入新发展阶段, 必须实现主体全覆盖、 监管无死角, 所以要想方设法压实小农户的生产主体责任。“十四五” 时期, 要以修订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契机, 将小农户、 家庭农场纳入监管范围, 全面推行合格证、 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 扎牢制度的 “ 笼子”。
(四) 要创新升级手段
运用新理念、 新技术, 实现监管方式手段创新。基层监管人员任务重, 监管手段还比较落后, 生产记录全靠手、 巡查检查全靠走、 隐患排查全靠瞅, 传统人盯人的监管方式已经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求。“十四五” 时期, 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推动生产管理方式转变, 实现主体名录、 生产记录、 质量控制、 执法处置等信息管理 “一张网”、 具体操作 “一手握”。
(五) 要不断增强能力
抓基层、 强基础、 固基本,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工作能力和水平。受机构改革影响, 不少县市检测机构被划转, 部分乡镇监管站职能被并到了农业综合服务机构, 基层监管能力和监管任务不匹配的矛盾比较突出, 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不管各地机构队伍怎么设置, 监管职责都不能落空, 也不能削弱。“十四五” 时期, 要加强县乡体系队伍建设, 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实施基层网格化监管, 保证 “ 事有人抓、 活有人干、 责有人负”。
(该文根据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 副部长 于康震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整理, 发表时略有删节)
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