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
特岗计划,始于2006年,由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启动实施,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乡村教育历来是我国公认的教育短板,其中,乡村教师又被认为是直接影响补齐教育短板的关键性因素。而正是受益于包括特岗计划在内的一系列利好农村基础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的实施,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间,教育投入堪称重中之重。
“采取鼓励举措吸引优秀教师任教农村教育,对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水平而言至关重要,这也该与配足配齐农村、薄弱学校合格教师,加大培训力度,组织教师到优质学校学习进修,促进教学水平等软件提升等,一并成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支撑。”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吴遵民此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坚持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方向,必须切实用好义务教育投入。其中,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正是弥补欠账的关键所在。
按照计划,2021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4330名,而在财政支持方面,《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1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1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
显然,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教育经费投入,中央补助经费直达教师特岗,让补贴直接到人,客观上消灭了经费层层扣除的“土壤”。在吴遵民看来,现阶段,保障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条件,将现有的九年义务教育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十分迫切。他强调,确保经费有效落实至关重要,而教育经费的使用也一定要以公开透明为前提向基础教育倾斜。
根据《通知》,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脱贫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