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始终把解决农业农村问题特别是农民问题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放在党和国家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并且始终牢牢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持续推动党的“三农”工作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创造性地探索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践证明: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也是政治优势;党的领导是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其宝贵经验对今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本刊特邀研究“三农”问题的专家,围绕我国农村百年变迁及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专题探讨我们党对“三农”工作的坚强领导力和领导“三农”工作的成功经验,以供读者参考。
农民问题是贯穿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各个时期的中心问题之一。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紧紧抓住不同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对农民问题的认识逐渐深化,通过领导农民运动、土地改革、改革开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解放农村生产力,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带领亿万农民摆脱贫困,朝着共同富裕的道路大步迈进,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处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上积累了宝贵而又丰富的领导经验。
一、早期通过武装革命解放农民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敏锐地察觉到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性问题,分析了中国农民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指出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1919年7月,毛泽东在《民众的大联合》一文中提道,“种田的诸君!田主怎样待遇我们?租税是重还是轻?我们的房子适不适?肚子饱不饱?……这许多问题, 我们应该时时去求解答。”[1] 1921年,浙江衙前农民运动就拉开序幕,随后广东海陆丰等地兴起一系列农民运动。十年内战时期,毛泽东先后进行了寻乌调查、永新调查、宁冈调查、闽西调查和兴国调查,对农村和农民进行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多篇调查报告,最著名的是《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认识到农村农民发展的重要性,决意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实行“工农武装割据”。
1928年10月和11月,毛泽东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井冈山的斗争》两篇著作,深刻分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社会特点,总结了井冈山和各地的斗争经验。1934年,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土地革命的阶级路线。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2],1947年,毛泽东总结革命实践经验,指出“全党必须明白,土地制度的彻底改革,是现阶段中国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3]
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农民通过土地革命时期打土豪分田地、抗日战争时期推行减租减息政策。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等重大举措,消灭了封建地租剥削制度,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大大提升了生产的积极性。毛泽东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进行了艰辛的探索,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给予农民真正的生存保障和翻身解放,为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解放奠定了政治基础。
二、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合作化组织农民
毛泽东在十分重视农民合作。早在1943年,他在《组织起来》一文中就充分肯定集体化的重要性,[4] 认为组织农民是关键。新中国成立后,大力推进合作化,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组织农民开展合作化探索
1953年6月,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工作的中心。”[5] 1953年7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要有计划地、稳步地、积极地、自愿地搞互助合作[6],指明了合作化的发展方向和要求。在毛泽东看来,实行合作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步骤,也是实现工业化的必要条件。1953年开始,国家组织农民走上了合作化道路,仅用了几年的时间将分散的农民组织到合作社。到1956 年底,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农业合作化进程。
我们党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继续开展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毛泽东提出要尽力巩固合作化制度,1958年,发出建立人民公社的号召。在毛泽东看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政社合一”,是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发展方向,也是党在农村组织农民、富裕农民的制度保证,因此给予大力肯定。但在建立以人民公社为标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过程中,因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不足,对社会主义道路的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够,超越了当时生产力发展实际,违背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客观规律。这个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二)领导农民改造落后的农业生产力
建国初期,我们就开始探索如何发展农业生产、改变农业落后面貌的问题。1956 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发展了农业,相当地保证了发展工业所需要的粮食和原料。”[7] 因此,对农业现代化的设想主要是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工农并举的工业化道路。这也是由人多地少并且工业现代化起步滞后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希望通过中国农业现代化改造落后的农业生产力。党和政府要求以农业增产为目标,强调依靠科学技术和物质投入改变农业落后的生产力,包括机械、电力、化肥、农药、先进技术等的推广和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扩大化肥使用面积,兴修农田水利,注重选育优良品种,推广农业“八字宪法”、水稻薄膜育秧、精耕细作等技术措施,有效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三)推动农村工业化发展
工业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毛泽东提出,“实现农村工业化是农村伟大光明的前途”[8],决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1958年11月又提出“要促进全国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9]。1964年12月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宣布: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10],并明确了为实现这个目标的两步走战略目标和步骤。但由于资金、技术和人才的短缺,以及城市重工业为主的战略选择,农村工业化进程比较缓慢。
三、通过改革开放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邓小平充分肯定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重要地位和意义。他指出“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11]。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农民的经济收入得到快速发展,积极性得到大大提高,为“三农”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激发农民创造力,释放农村生产力
随着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签下“生死契约”,轰轰烈烈的“大包干”开始实施,拉开了农村改革序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农民创造了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生产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是农村合作的新发展[12],释放了农村生产力,提升了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也增强了农民自身发展的自信心和积极性,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这段时间,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仅从1979年到1994年,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超过6%[13],农民收入成倍增加,同时为农民寻求多元化的发展平台提供了可能。
(二)强化改革政策支撑,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农业生产水平与之前相比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是与其他行业横向比较仍然是短板,农业比较收益偏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过重等成为这个时期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减轻农民额外负担”。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减轻农民负担,对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予以严厉制止。为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2006年1月1日正式废止《农业税条例》。农业税的废止,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改善了乡村干群关系,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开启了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新篇章。在此期间,农民人均收入得到较大提升,由1978年的133.6元增长到2002年的2529元。乡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比例逐渐下降,从1978年的82.1%降低为2002年的60.9%。
(三)统筹城乡发展反哺农民
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凸显,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农民增收困难,农业发展面临新的瓶颈制约。2002年党的十六大之后,党中央“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以城乡统筹为抓手,在发展战略上作出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战略调整,以增进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加大“三农”改革力度,通过贷款优惠、税收减免等一系列国家政策推动农村发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颁布,以法的形式强化了对乡镇企业的保障。199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随后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农村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支持政策,从金融角度加强对“三农”发展的支持。除此之外,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也注重把政策、资金、人才向农村倾斜,针对农村基础设施问题提出改善农村基本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环境。2007年,针对农村基础教育问题提出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任教两年的支持政策等。这个时期,我党除了调整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民进一步增收外,还从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等多角度考虑,全面解决农民面临的问题,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现代化。
四、通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带领农民走向共同富裕
进入新时代,为了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我们党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全面组织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向共同富裕目标奋力前进。
(一)党建引领,铸造脱贫攻坚堡垒
2015年,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针对剩余贫困人口开展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要求全党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思想,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扶贫目标,从经济、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多角度对贫困人口进行全方位帮扶。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机制,通过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机制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元投入,拓展脱贫攻坚道路
在脱贫过程中,以“精准扶贫”重要思想为指导,对于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精准施策,通过多样化的扶贫路径实现脱贫目标。各地在实践中遵循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挖掘当地资源,通过特色农业、旅游产业、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等融合发展,为贫困人口增收拓宽渠道,提升可持续发展动能。如贵州六盘水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户变股东”的有效途径,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三重效应。再如云南怒江州借助当地优美的自然环境,打造“旅游+茶”产业相结合的脱贫模式,农民收入增长了十几倍,真正实现小康生活。多元化特色化的扶贫思路为贫困地区开拓了新的发展思维,也增强了贫困人口在市场上的合作和竞争意识,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口企业的帮扶等各种方式,大大提升了农民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发展主动性,为脱贫后的稳定发展注入了动力。
(三)精准施策,保证脱贫攻坚质量
为了能有效保证扶贫质量,确保全面脱贫的稳定性,各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重要思想,从因灾、因病、因学致贫等情况出发,针对生产生活环境差,采取相应措施扶贫;对存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地区,通过易地搬迁进行扶贫脱贫。截至2020年底,近1000万贫困人口全部完成易地搬迁,脱离贫困,促进了生态、经济和人的和谐发展。
回顾中国反贫困的伟大历程,中国共产党组织推进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在艰难探索中拔掉一个个贫困荆棘,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带领中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充分体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也体现中国共产党坚强无比的卓越领导力。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向共同富裕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产业、生态、文化、治理、生活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部署。第一,乡村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也是基础条件。要紧紧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多种乡村要素整合起来,拓宽乡村产业发展路径,把乡村产业发展起来,把产业发展利益留给农民。第二,生态宜居是体现人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底色,要贯彻“两山”理论,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改变农村生活环境及配套设施发展条件,进而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第三,乡风文明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所在,要充分结合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特点,围绕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培育文明和谐的乡风。第四,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要以党建引领加强乡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构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实现乡村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第五,生活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目标,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真正实现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今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元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还是向新中国成立100周年奋进的历史交汇点,我们要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摆在党和国家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