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
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做好“十四五”时期的“三农”工作,首先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无论是从收入上看,还是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看,城乡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从投资看,农村生产经营、乡村建设、民生福祉都需要大量的投资;从消费看,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住房、医疗、教育、养老、耐用消费品等都将是新的消费热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三农”要当好扩大内需、畅通循环的“推进器”。
应对国内外风险和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既带来一系列新机遇,也带来一系列新挑战。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在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大局中,“三农”要当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压舱石”。
新发展阶段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部署了一系列重大举措,需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这就要建立健全相关的长效机制,包括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等。在衔接过渡期内,要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要重点抓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整农业结构等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打好种业翻身仗,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通过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促进乡村宜居宜业,需要进一步做好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需要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需要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特别是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用改革红利推动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执笔:徐文俊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