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围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主题,记者采访了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卫龙宝。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纲要》从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三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对此,请谈一谈您的看法。
卫龙宝: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应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突出任务抓紧抓好。要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确保18亿亩耕地的同时,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田整治、水利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同时,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推行农业机械化,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率,降低劳动成本;此外,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确保种源安全。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还要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一方面,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生产体系和农业经营体系。拓宽传统农业功能边界,实现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要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加快构建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集约、合理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另一方面,适应新发展形势,探索新发展模式。以“工业反哺农业”的农业现代化思路为中心,坚持体制机制反哺、公共服务反哺、产业发展反哺。同时要建立“农村—城镇”“农民—居民”两个联动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机制,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此外,坚持以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的有效投入,加大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只有在统筹全局、多方联动的布局下,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全新蓝图才能实现。
把乡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中国社会科学报》:《纲要》提出,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请谈一谈您的理解。
卫龙宝: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纲要》重点聚焦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是《纲要》提出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然而,在部分地区,乡村建设缺少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短板较明显等问题依旧存在。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把“硬件”建设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农村现代化短板需要补齐。一方面,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健全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另一方面,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重点改善自然村道路和冷链物流等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基础设施,同时也需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也要把“软件”开发好。农村现代化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农村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县级数字化建设,为乡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实现智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报》: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纲要》强调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您认为,应该如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卫龙宝:城乡融合的核心是城市和乡村共存共荣。城市与农村是相辅相成的,城乡融合是互动基础上的融合,而不是消除差异。从“城乡统筹”到“城乡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伴随着我国城乡政策的日益推进,我国城乡关系也呈现出显著变化,主要表现为由城乡分割到逐步融合的趋势,城乡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城乡融合意味着农村不仅服务于城市、服务于工业,而且更强调城市和乡村的共生共荣和协调发展。
产业融合不仅是现代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也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动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目前,我国农村产业融合蓬勃发展,产业链条持续延伸,农业功能不断拓展,包括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在内的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我国特有的“大国小农”背景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路径之一。未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极有可能催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次历史性变革,成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进城务工和休闲农业之后我国农民的又一伟大创造,必将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纲要》强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此,您怎么看?
卫龙宝:《纲要》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总体部署,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虽然相当一部分脱贫户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遇到风险变故就可能致贫;虽然脱贫地区产业普遍搞起来了,但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强。因此,面对艰巨繁重的防止脱贫地区返贫任务,只有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才能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从脱贫攻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要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又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从精准脱贫、产业脱贫到乡村振兴、产业振兴的有机衔接,核心是产业发展,保障的是脱贫成果,推进的是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