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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宏图

来源:广东农科文旅智库
发布时期:2021-3-1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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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宏图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农业农村领域有哪些重点规划?如何实现远景目标?一起来看看以下重要内容。

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

(2)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地力恢复。

(3)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

(4)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

(5)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

(6)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智慧农业。

2、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1)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2)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

(3)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4)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

(5)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追溯体系。

(6)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3、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1)发展县域经济,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特色产业

(2)推动种养结合和产业链再造,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

(3)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引导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

(4)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

(1)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

(2)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3)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科学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

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

(3)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3、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1)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2)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

(3)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推进县域内教师、医生交流轮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4)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三、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1、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1)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承包地制度,进一步放活经营权。

(2)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3)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颁证。

(4)允许农村集体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5)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6)发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

2、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

(1)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

(2)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3)完善农村用地保障机制,保障设施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4)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

(5)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4)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省内交易政策,完善跨省域交易政策。

(5)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6)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强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2、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1)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2)在西部地区脱贫县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

(3)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强化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

五、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1)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2)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

(3)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

(4)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5)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2、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1)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

(2)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

(3)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

(4)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医生等编制定额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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