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总要求的第一条是“产业兴旺”。对此,很多地方的党政领导要求乡村基层干部带领农民大搞种植和养殖。但是,有时忙碌了一年,并没有达到农民增收致富的预期效果,有的地方甚至让农民赔了本。这就涉及乡村产业振兴如何起步的现实问题。厘清乡村产业振兴起步的起点,对于推进乡村振兴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选准乡村产业振兴起点:整治土地和村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早在二十多年前,农产品供应数量不足的短缺状态彻底结束,反倒是农产品过剩经常让生产者遭受打击。当前,农村较为短缺的生产项目是在农村大规模地整治土地和村庄。某个村庄通过整治土地和村容村貌促进了发展,会对周边的村庄产生示范带动作用。而且,整治土地和村庄如同一个人健身美容,可以循环往复,没有止境。这样,凋敝的乡村就能够变成“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经济学界有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农业与非农产业相比,农村与城市相比,同样的人口数量和经济总量,都需要更为广大的土地。所以,土地的质量,对于农业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农村改革以来,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比较注重农业技术水平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却对提升土地和村庄的质量未能足够重视,这是农村面貌改善较慢的直接原因。
实践证明,凡是以农业为主的农村实现现代化,都要从彻底整治土地和村庄入手。比如,宁波市滕头村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开始进行土地整治,成为全国最早达到粮食亩产超千斤的农村,然后又对村庄进行改造,成为几十年红旗不倒的典型,如今,该村早已赶上了发达国家农村的水平。浙江省在全国范围内最先动手解决农村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目前来看,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再看发达国家的农村风景如画,也都是一次又一次不断进行土地和村庄整治的结果。他们的经验是,每隔十多年就要对土地和村庄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治。
国内外的经验一再表明,土地和村庄经过整治,能够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它既是调结构、补短板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过程,又能扩大农村市场规模,增添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全国农田进行高标准改造,将会带动巨大的投资需求,同时,将极大地提升我国粮食生产能力;对全国村庄进行改造,带动大量的农户参与对自家院落的改造,也将引来巨大的投资。所以,农村整治土地和村庄,本身就是一个增长潜力巨大的产业。如果把草原、林地和水域改造全部考虑进来,产业发展潜力更大。
做好乡村产业振兴准备:制定好绿色发展规划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以“两山理论”为指导,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的优势和财富。要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农业农村是人类利用自然并改造自然的结果。中华民族之所以在人类发展史上绵延五千年生生不息,遵循天人合一理念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建设是根本原因。然而,在追求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出现了一些因忽视自然规律而造成失误的现象。当初,为了生产粮食,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破坏生态平衡,至今并未绝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大量使用化肥农药,过度养殖捕捞,破坏土壤和水体,目前仍较为普遍。改变这些现象,单纯靠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与天人合一理念的有机衔接。
在农村大规模地整治土地和村庄,正是促成这种衔接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土地和村庄整治,把传统农耕文明精髓与现代科学技术有机结合,让农民在更优质的土地上以更有效的方式生产出数量充足、种类丰富的农产品,不出村落就能够分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效益。但要做到这一点,仅依靠农户或企业的微观决策是无法全面奏效的,必须由政府、专家与农民或企业一起,综合各方面因素,制定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土地和村庄整治规划。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能一味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要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制定的规划要具有前瞻性、约束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要注重地区特色,尊重文化差异,以多样化为美,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与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
打造乡村产业振兴队伍:把农民组织起来
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乡村产业振兴更要靠农民。强调“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起来的农民才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被虚化、弱化、边缘化现象较为普遍。如前所述,我国凡是靠农业发展起来的先进农村,无不从整治土地和村庄开始,同样,这些农村先进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党组织把本村的农民有效地组织了起来。事实上,发达国家的农村整治土地和村庄也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只是受制于土地私有等制度缺陷,他们组织农民的过程要比我国更为曲折和困难。我国党委政府在乡村振兴中组织农民,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首先,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优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这项制度的根基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基本特征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毋庸讳言,人民公社解体后,在大多数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优势没有发挥出来,原因在于过分强调分散经营,让一部分农民误以为土地是私有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凡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坚持得比较好的农村,整治土地和村庄都能够做到速度快、质量好、成本低,现代农业水平高,农民共同富裕。
其次,办好“三位一体”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农户成为独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后如何进入市场,是多年来没有解决好的体制性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都存在长期无法克服的体制性缺陷。通过供销合作社改革,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融为一体的农民合作社体系。这样的合作社体系能够为农户甚至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购销、金融、保险、生活消费等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所有的经营业务相互支撑,所有的经营利润由社员共同分享,构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完整产业链条。我国的一些初步实践和国外经验证明,这样的合作社体系在组织小农户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
最后,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日益增长的政策优势。近年来,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不断增大,但使用效果仍待提升。今后,应大力进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围绕党委政府把农民组织起来这个体制性创新主题,整治土地和村庄,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体系。
(据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