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将迎来建党一百周年,“三农”工作重心将转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发展十分重要。今年10月,将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小编注:文章发表刊发日期在五中全会召开前)。各地要认真学习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本辖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行系统谋划,切实抓好有关政策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始终绷紧粮食安全之弦,确保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各地务必进一步提高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对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完善支持政策措施,下先手棋、打主动仗。
一是要真金白银地投入,持续强化对粮食生产的支持保障。从2021年起,中央财政在研究相关政策、安排资金时,将考虑“非粮化”“非农化”因素,把各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增减情况、耕地保护情况、粮食自给率变化情况等作为重要测算因素予以考虑。各地区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全面强化支持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与确保粮食安全的要求相匹配。要真金白银地投入,综合运用价格支持、直接补贴、农业保险、信贷支持等多种形式的支持政策,有效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高种粮比较效益。要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同时,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农田建设,确保到2022年,如期完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要积极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对小规模农户的服务能力,推动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是要切实加强粮食生产,高度重视保护耕地、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各地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加强粮食生产,贯彻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无论主产区还是产销平衡区、主销区,都必须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粮食产量稳中有增。要坚决防止耕地过度“非粮化”,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生产粮食和多元化食物,决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来确定耕地用途。特别是要保障现有14亿亩三大谷物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增加优质粮食比重。
三是要加快提高粮食产业现代化水平,提升粮食生产的效率和效益。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主要依靠现代化的粮食生产、现代化的粮食储备、现代化的粮食流通。要加大农田水利、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和“宜机化”改造投入力度,持续推进粮食生产科技进步和先进适用农机推广,提升粮食生产的效率和效益。要支持加快提高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大粮食收储、运输、销售等流通设施建设投入,加大粮食加工设施装备改造升级力度,向现代化的标准看齐,进一步提升粮食加工质量和效益。
四是要千方百计抓好生猪稳产保供。粮食和猪肉都是国内基本自给的必保农产品,一个连着“米袋子”,一个连着“菜篮子”,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要继续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地落细,持续跟进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健全完善跟踪调度制度,不断发挥财政支持政策效果。
(二)全力支持夺取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各地要继续绷紧弦,保持战略定力,一鼓作气支持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一是全力支持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要管好用好来之不易的扶贫资金。收官之年,中央财政对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地方各级财政也在继续增加投入。各地要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围绕攻坚目标,聚焦短板弱项,查漏补缺、巩固提升。要认真落实挂牌督战要求,继续将未脱贫摘帽的52个县作为财政脱贫攻坚重点,督战结合,既督又战,及时跟踪挂牌地区攻坚进展,帮助一起发现和解决问题,落实倾斜支持政策,督促指导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如期脱贫。
二是积极支持巩固脱贫成果。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重点领域,用好相关涉农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健全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更好带动群众增收。要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落实好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资金和支持政策,帮助他们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奖补政策支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当地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吸纳本地就业,持续跟踪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要健全和落实好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监测发现的致贫返贫人群,立足现有资金政策渠道,及时跟进帮扶措施。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式兜底相结合,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产业、解决就业等措施帮扶,对缺乏劳动能力的,要强化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保障性措施。
三是优化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要准确把握中央有关精神。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不是替代关系。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三农”工作转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但至少“十四五”时期,西部脱贫摘帽地区、集中连片地区都要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乡村振兴重点。要逐步调整优化现有脱贫攻坚政策。过渡期内,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上,各项具体政策要分类逐步优化调整。各地要按照中央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总结评估政策成效的基础上,拿出细化措施。要提前谋划2021年相关工作。当前,正是编制2021年财政预算的关键时点。各地要统筹考虑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对脱贫摘帽地区的支持力度不能急于退坡,并在分配上重点向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
(三)落实防灾减灾政策措施,支持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今年以来,我国雨情汛情多年罕见,长江、黄河、淮河等流域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及水利设施带来重大损失。面对重大灾害,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防灾减灾、灾后重建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细。一是落实好救灾主体责任。各地要统筹自身财力安排资金投入,保障抗灾救灾需要。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情况、摸清底数,认真评估分析疫情灾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政策。二是落实好救灾资金支出责任。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用好中央救灾资金、地方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等。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按要求建立资金直达灾区和项目机制,用好这些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的“救命钱”。三是落实好资金项目的监管责任。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跟踪问效工作。
(四)大力支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相关工作。对这项工作,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落实。一是充分认识水库除险加固和安全运行的重要性。水库一旦出问题就是大问题,人命关天,必须压实地方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安排水利发展资金优先支持规划范围内的小型水库实施除险加固。财政部正会同水利部研究“十四五”期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全运行的方案和支持政策。在安排2021年预算时,各地要结合财力情况,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将支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作为重点。三是要切实传导财政管理压力,督促各地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完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严格监督检查,提高小型水库建管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着力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各地要加强对“十四五”时期“三农”重大政策研究,做好“三农”领域重点问题的政策储备,认真谋划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思路和支持重点,及时对现行支持政策体系进行调整完善,要更加聚焦,做到突出重点、保障有力、注重实效,不断提升财政支农水平。
一是积极拓宽财政支农投入渠道,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在财政“紧平衡”情况下,调整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要持续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基建投资要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使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已有明确规定,要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中央将来会对这条要求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各地要把工作做在前面,一定要重视起来,切切实实做好资金投入保障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近年来督查、审计和绩效评价情况看,农业农村领域相关资金管理整体较为规范,政策效果有效实现。但督查、审计和绩效评价也反映了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影响了资金使用绩效。要继续下大力气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要紧处。要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压实资金监管责任,将绩效管理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一是要坚持政策定位和目标导向。发挥财政出资的杠杆和引导作用,积极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围绕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开展基金运作,增强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更好地助力国内农业企业做大做强,服务乡村振兴。二是要着力提升政府投资基金的使用效能。继续完善基金内部治理结构,在项目储备上下好绣花功夫,完善项目库,加快基金投资进度,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减少资金闲置。三是要注重风险防范。今年2月,财政部专门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对基金投资项目偏离目标领域、达不到预期效果、投资进度缓慢或资金长期闲置的,要及时纠正或退出。要继续加强内部考核管理,尊重市场规律,加强信息披露,实现内外监督,把风险防控做实做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促进基金有序运行。
二是深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改革文件已经于2019年12月底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明确提出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紧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推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体系。一方面,要对照改革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及时细化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本省落实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采取有力举措推动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将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在各项支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当中,确保改革取得实效。除中央财政相关政策外,地方财政出台实施的各项政策也要对照改革的要求,该强化的强化,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完善。
(六)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今年是收官之年,一些重点任务也要到期交账,年底中央将组织检查验收。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财政支持保障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投入保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可持续投入能力出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合理确定整治任务,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积极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相关渠道资金,强化农村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保障。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依法合规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二是扎实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结合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大检查发现的问题,纠正改厕工作中的偏差,资金投入使用要做到因地制宜、可持续、切实管用,力避形式主义、劳民伤财、不切实际。要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农民群众现实需求等因素,加强改厕成本测算等基础工作,厘清政府、村集体、村民责任,科学确定补助标准,注重提质增效,防止脱离财力实际做出难以兑现的承诺,避免因政策设计不科学导致失信于民、不可持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优先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地方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管护模式,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长效管护机制。同时,鼓励各地探索推行政府制定改厕标准、村组织动员发动、村民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方式。
(七)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坚持把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持续深入推进。一是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中组部印发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保障标准,保证经费来源,严格管理监督,强化考核督促,逐步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要将中央的关怀落到实处,激励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二是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建立中央、地方共同投入机制,确保各地按照报中央组织部备案的实施方案要求,如期完成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向党中央、国务院交账。三是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今年,财政部会同中组部在10个试点省份选择了200个村庄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探索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村庄绿色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联合组织部门严格把关,合力推进。要加强对试点村组织建设、资金管理、产业发展、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指导。要建立试点台账,并加强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和绩效考核,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作者: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吴奇修
摘自作者发表在《农村工作通讯》2020年第19期的文章《高举乡村振兴旗帜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书写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