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问题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11月17日至18日举行的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着力打造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四梁八柱”,争取到2025年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形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家庭养老为基本方式,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服务保障重点,以互助养老服务为创新方向的发展格局。但同时,也存在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家庭养老能力弱化、农民养老保障不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不健全、养老服务运行可持续性和监管不足等问题。
对此,会议提出,要着力抓好数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围绕居家社区主阵地,大力发展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针对服务体系短板,着力增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拓展乡镇敬老院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着眼培育乡村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激发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等。
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吴玉韶认为,随着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十四五”时期老年人生活也将由生活必需型向享受型、发展型和参与型发展,养老服务面临更大挑战也面临更多机遇,“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老年人自身全面发展,也要健全全生命周期体系”。
“作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是第一生命力,这样才能成为公办机构的有益补充。”江西省遂川县安和养老院负责人郭军军介绍说,该养老院一方面面向社会招聘有资质的管理人员,保证服务质量,目前已有高级养老护理员1人、中级养老护理员2人;另一方面送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在民政部门协调下,定期到乡镇护理残疾人,提升实操水平。
“老年人问题涉及养老保障、医疗保健以及家庭生活照料等多方面。老龄健康产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需要多方特别是政府的大力培育、引领和扶持,不能完全依靠市场。”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军指出。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经济与产业研究所副所长王莉莉认为,下一步要以点带面,充分发展机构向居家养老的延伸服务,特别是助餐、助浴、康复护理、日间照料等服务。加快中端、专业型护理服务,特别是失能、失智以及术后康复的照护服务。同时,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小型护理机构、保健中心等,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差异化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