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助力乡村振兴,要解决农村资产流动性问题,建立满足多种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乡村经济的金融能力建设。”11月18日,在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银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20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院长贝多广表示。
与会嘉宾认为,在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过程中,必须厘清“乡村经济的主体是谁”的问题。从目前实践看,尽管农村劳动力所开展的经济活动形式多样,但大多沿用家庭生产模式,可概括为“微弱经济体”。
截至11月1日,黑龙江省农业金融服务平台累计线上发放贷款超过200亿元,有效满足了农户信贷需求。张贤达作(新华社发)
根据此次论坛发布的《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所谓“微弱经济体”,是指规模较小、处于市场弱势地位、容易受到排斥的经济主体,包括个体经济、庭院经济、小型合作经济、微型企业、小型企业等。值得注意的是,乡村经济中的“微弱经济体”不仅从事经济生产活动,还同时担负着家庭教育、关怀、养老、文化传承等责任,因此更具重要价值。
“但在此前的实践中,我们往往习惯用管理现代企业的思维来指导乡村经济,忽略了家庭经济与企业经济的区别。”贝多广说,例如,当把具有明显家庭经济特征的部分小微企业视为独立核算、规模很小、自负盈亏的企业时,金融机构困惑地发现,这些所谓的“企业”根本没有记账,也没有规范的经济核算,既不区分各项经营项目的成本收益,也不区分个人消费和企业支出。
《报告》建议,要用普惠金融的力量增强乡村经济韧性,创造有利于其发展的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建立适合其发展的金融体系,尤其在信贷、保险和资产管理方面进一步对农村放开,加强其金融能力建设。
首先,要创造有利于乡村经济发展的环境。在市场环境方面,要重点解决市场准入问题,目前主要面临两大障碍:一是技术标准严,如果按照工业化标准来衡量,很多家庭生产的产品较难达标;二是入市成本高,难以用企业形式申请品牌认证。在金融环境方面,则要解决农村资产流动性问题,当前普遍存在的农村产权纠纷处置难题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金融机构相关融资服务。
其次,要建立适合乡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报告》指出,现代金融体系是为现代企业设计的,很多时候并不适用于乡村经济。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包含支付、信贷、保险、理财等多种金融服务的适合乡村经济发展壮大的金融生态体系。
其中,要用信贷机制创新来解决供需矛盾。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单一经济活动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但乡村经济主体的经营项目和资金用途往往是多样的。如果按照银行对企业制定的信用标准衡量家庭经济体,其信用级别大多偏低,但从调研和实践情况看,以家庭为单位的信贷风险并不比企业大。
“普惠金融要精准对接中小微经济的金融需求,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地获得贷款,让每一个拥有创业梦想的中小微经济组织都能及时享受金融服务,不断增加中小微企业的社会财富。”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说。
与此同时,要加速农村信息数字化“新基建”,进一步缩小数字鸿沟。《报告》认为,鉴于数字经济能有效增加乡村经济主体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应加强农村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与数字经济有关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来看,可根据本地人口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数字素养提升方案,通过地缘关系网络提升农村数字素养。
此外,建议对农村金融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除了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风险管理上区别对待,还应在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公司治理等方面实行有别于大型金融机构的制度安排,适度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
最后,要加强“微弱经济体”的金融能力建设。《报告》认为,金融能力关乎“微弱经济体”收支管理、风险预防、财富积累及发展机会的把握,提升金融能力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与金融稳定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看,一方面可基于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评估贷款、储蓄、理财、保险、资本市场工具等多种金融工具,找准金融服务农业、农民的“痛点”。另一方面在促进金融能力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同时,也要提升对农户金融健康的关注,从收入、储蓄、风险管理及应急响应等多层面提升农户金融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