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发挥以工代赈政策“赈”的作用,我委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中央农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印发了《意见》。《意见》印发实施后,将在四个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一是有利于拓宽农村就业渠道,解决就近就业难题。《意见》明确提出,将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五个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尽最大可能提供就近就业岗位。
二是有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将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三是有利于补上“三农”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对于补上“三农”领域短板、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档升级、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也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有利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实现扶志扶智结合。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克服“等靠要”思想,进一步增强他们依靠自身劳动实现增收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调动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